「微微道來,預見未來」故事發想大賽
一、競賽主題:「微微道來,預見未來」
她,總在離我最近的一側守護著。
她,是金融消費者的好夥伴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她,如同公正的秤,在公平合理的兩端,伸張失去平衡的消費權益。
現在,讓我們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看見」她、「傾聽」她,透過故事和影像,讓更多人認識她!
二、競賽緣起:
「金保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旨在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提供消費者公平合理、迅速有效的方式處理金融消費之爭議。
然而「法律」對於一般大眾嚴肅又生冷,消費者在面臨日常金融消費時,對於自身權利與義務往往一知半解。
為使一般大眾能關注、認識「金保法」,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特別辦理「微微道來,預見未來」故事發想和微電影系列賽。
以「金保法」及「評議中心」為核心元素,編寫具吸引的故事,再拍攝能引起共鳴的微電影,作為日後教育宣導教材,透過網路媒體管道進行宣傳,讓消費者更重視金融消費權益並增加評議中心知名度。
三、繳件規範: (作品案例參考)
✧ 徵件內容:
生動表現消費者在生活中發生的金融故事,透過文字故事讓大眾了解金保法及評議中心的特色,以「微微道來,預見未來」為故事出發點,期許「預見」零糾紛的未來。
✧ 作品規格:
不限任何形式,溫馨、幽默、新奇等創意撰寫皆可。
✧ 作品字數:
300字以上,能完整表達故事。因獲獎作品(10件)的故事情節與元素,將供系列賽二之微電影參賽者參考,並發展為拍攝5~10分鐘劇本,因此投稿的故事作品須具備可轉為影像的元素。
✧ 檔案格式:
請以PDF檔作繳交,檔案大小3M以內。
四、參賽對象與資格:
1. 任何對文字創作或對金融商品有興趣、經驗的朋友都歡迎參加。
2. 為鼓勵國人創作,參賽者以中華民國國籍為限,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團隊成員至多5名。
3. 參賽件數個人╱團隊限2件,作品必須未在全球任何一地之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編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五、報名方式:
✧ 競賽官網線上報名投稿:
於活動徵件時間上傳作品PDF檔(內含創作理念)及掛號函件執據。
✧ 實體繳件:
「參賽同意書」(附件)『親簽正本』採郵寄掛號方式寄至10041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17樓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收,並註明【「微微道來,遇見未來」故事發想大賽】,收件至105年08月25日(四)為止(以郵戳為憑)。
※ 客服專線:「微微道來,預見未來」競賽小組02-7730-7613連絡時間為(AM 11:00~PM 06:00)
※ 投稿成功之作品,須完成上述規範,所填寫及上傳之檔案請自行留底備份,恕不退還。若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競賽流程:
備註:以上各階段預定時程,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予以調整並另行公告,相關活動訊息請見「微微道來,預見未來」故事發想暨微電影系列賽官網(網址:https://ent.bhuntr.com/foistory/)。
七、評選方式:
✧ 資格審核:
即日起至08月25日進行官網報名,競賽小組將會進行作品資格審查,符合競賽規定的作品即可進入評選階段。
✧ 線上評選:
由主辦單位與學者、專家及業界代表以線上評選方式針對評選標準項目,各別給予評分。
✧ 決選會議:
由主辦單位與學者、專家及業界代表以會議方式,評選出最終10組得獎者。
※ 獲獎作品(10件)將供系列賽二之微電影參賽者發展為拍攝5~10分鐘劇本。
八、評選標準:
✧ 「故事完整性」20%
✧ 「內容流暢度與可執行性」30%
✧ 「主題切題性」20%
✧ 「創意呈現」30%
九、獎項:
※ 故事發想:總獎金30萬,微電影:總獎金70萬,系列賽:總獎金100萬。
✧ 冠軍1組,獎金新臺幣10萬元,精美獎盃
✧ 亞軍1組,獎金新臺幣7萬元,精美獎盃
✧ 季軍1組,獎金新臺幣4萬元,精美獎盃
✧ 創意2組,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
✧ 佳作5組,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
※獲獎作品(10件)將供系列賽二之微電影參賽者發展為拍攝5~10分鐘劇本。
十、評選結果公布
主辦單位將於09月14日(三)於競賽官網公布得獎名單,並於09月22日(四)舉辦公布記者會,舉辦地點另行公布。
十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官網)
執行單位:奧美公關
合作單位:獎金獵人
十二、評選委員
台灣知名編劇-邵慧婷
民視:紅色女人花、新兵日記、我的老師叫小賀
台視:蝴蝶密碼、獅子的女兒、女人花
大愛:千江水千江月
八大:終極三國、終極一班3、終極一班4
中視:閃亮的日子
東森:萌學園(一、二、三季)
三立:戲說台灣、真愛找麻煩、愛上巧克力、真愛趁現在、兩個爸爸、
真愛黑白配、有愛一家人、好想談戀愛、愛上哥們、我的極品男友
壹電視(微電影):第四單元、愛味男女
大陸:藍海一加一
電影:刺陵、我不窮,我只是沒錢(新聞局輔導金-原名叫窮小子)、
尋找巴比春(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新人組)
華視:開封有個包青天
公視:痞子英雄
電影:燃燒吧!歐吉桑!
網劇:詭計
學界教授-單文婷
現職: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 專任助理教授
經歷:銘傳大學廣電系 專任助理教授
2016全國大專學生電影創意劇本工作坊 指導老師
全國大專生電視、電影創意劇本競賽 評審老師
十三、應備資料
十四、注意事項:
1.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盡早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上傳,主辦單位將以系統後臺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成功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客服信箱(contest@bhuntr.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及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08月25日(四)23:59以前反映至客服信箱,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2. 完成報名即視為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不完整、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事及刑事之責任。
3. 完成報名即視為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且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4. 未滿20歲入圍參賽者,需取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期間驗證,進入決選之參賽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屆時若無法提供簽署之參賽者,主辦單位得取消決選資格。
5. 參賽者如為多人組成之合作團隊,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包含但不限於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須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另得獎之獎項、獎金/品得推舉一位代表領取,所有獎項、獎金/品之分配方式由團隊自行協議。
6. 參賽作品應以自行創作為原則,且不得有抄襲、仿冒等違法行為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如採取國內外授權取得、徵求創作、專業人員設計等,均須合法取得,不得抄襲或違反相關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重製權與著作權等之規定,並須於交付稿件作品時同時提出取得授權之合法證明文件正本。
7.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品。
8. 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一切合法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著作權),及完整授權商業/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品;如致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之責任。
9.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得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自負民事及刑事上之責任。
10.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參賽者須同意將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授權第三人進行前述行為及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1. 所有參賽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於活動進行期間,作宣傳推廣之運用。
12. 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3.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個獎項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14.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得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15. 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內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16.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項總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獎項須代扣獎品總價值 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並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17.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主辦單位之解釋及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