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競賽主題 『顛覆』進行包款的設計(以通勤、休閒、購物、旅行等情境中可使用的包款),且以一主題貫穿三種不同的包款設計(如.側背包、後背包、托特包)。
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競賽程序
一、線上報名:僅受理線上報名。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於帳號內新增一報名參賽,將取得不同之參賽編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將評選出10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
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先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個資同意聲明書、參賽保證金(郵政匯票)、(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參加決賽評選。
四、頒獎典禮: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中時間為準)
程序項目 | 時間 | 說 明 |
報名 截止日期 | 108年5月10日(星期五) 收件延長至5/17日(星期五) 下午五點前 | |
初賽 收件截止日 | 108年5月10日(星期五) 收件延長至5/17日(星期五) 下午五點前 | 完成作品上傳,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
初賽 結果公佈 | 108年6月14日(星期五)前 | 於競賽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 |
決賽 資格確認 | 108年6月21日(星期五) | 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個資同意書」及「參賽保證金」。 |
決賽收件 截止日 | 108年9月27日(星期五) 下午五點前 | 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
決賽暨秀頒獎典禮 | 預定10-11月辦理 | 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
第十八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顛覆
獎項/項次 | 獎金 | 獎座/獎狀 |
金獎/1組 | 100,000元 | 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
銀獎/1組 | 60,000元 | 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
銅獎/1組 | 20,000元 | 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
佳作獎/4組 | 5,000元 | 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
入圍獎/3組 | --- | 獎狀乙只 |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參賽需繳交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 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壅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
(二)作品繳交作業:於108年05月10日,下午五點前至競賽網站,收件延長至5/17日(星期五) 下午五點前,上傳符合上述規定之「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決賽入圍者,需於108年06月21日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個資同意書」及「參賽保證金(郵政匯票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 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個資同意書」,可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二)決賽參賽作品: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擔樣品製作過 程溝通協調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單位資訊。在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後,始得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108年10月04日前),填據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進入決賽之入圍參賽者需簽具「決賽參賽同意書」,並繳交「確定參賽保證金」伍仟元整,以表示願意全程參與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否則視同棄權參加決賽,由備取名額遞補。確定參賽保證金將於入圍者繳交決賽作品時全數退還,若參賽者未依期限規定內繳交決賽作品,則不予以退還保證金。 參賽者需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惟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 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擔樣品製作過程溝通協調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單位/廠商資訊。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與繳件後,始得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為限,款項將由代表人領取,請代表人提供電匯同意書與存摺封面影本。 執行單位建議:決賽作品需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A.此費用屬個人所得。
B.打樣作品在規定期限內送達執行單位且經執行單位認可後始發放打樣費用,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之權限。
C.打樣補助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D.參賽者有義務於期限內完成打樣及送達執行單位,參賽作品於寄或送件時,請自行包裝妥當,若因運送造成損傷,或因作品之完成度與精緻度不足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E.補助款之運用如有涉及所得稅扣繳事宜,應由受補助者依中華民國稅務規定辦理並負責。
F.「打樣費補助申請表」、「領據(發票)」,請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三)作品繳交作業:於108年9月27日(星期五) 下午五點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請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
1‧概念創新性30%
2‧包款結構與組合拆卸創新性20%
3‧市場性與可行性30%
4‧設計整體性20%
決賽評審標準
1‧創新性35%
2‧成品完整度2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15%
4‧設計整體性30%
聯絡資訊
姓名:廖小姐
電話:0952212521
電子信箱:0763@bestmot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