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蘭都香詩典_創意影片競賽

投稿時間

2018/07/30 上午 12:00-
2018/11/30 下午 11:59

投票時間

2018/12/01 上午 12:00 -
2018/12/07 下午 11:59

得獎公布

2018/12/14 上午 12:00

比賽時區

Asia/Taipei


2018 蘭都香詩典_創意影片競賽

蘭都香詩典 ScentDom 主辦「產品置入性影片、趣味創意影片」競賽,參賽者可以盡情發揮創意,天馬行空拍攝出你最有創意的產品使用方式。
有創意有想法但不知道哪裡可以發揮嗎??我們等你來挑戰…我們等著你來表現。

主辦單位:

宥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創作主題:
本次活動主題產品如下:
蘭花水、蘭漾卸妝潔顏慕斯、蘭漾多醣極潤菁華液、蘭齡抗痕緊實修護眼霜、蘭爵香水精油 10ml、蘭萃多效修護牙膏、蘭黛瞬時細紋填補素、珊瑚草粉末, 共八項產品。
不限參加投稿作品與表現手法,商品可複選參加,盡情揮灑創意讓產品賦予新生命。
*欲拍攝之產品需自行至官網或門市購買。

參賽資格:
1. 不限國籍與年齡,學生、一般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2.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人數無限制),不限參賽件數
3. 多名參賽者請確實填寫,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參賽者

競賽時程
繳件截止日期:2018.11.30(五) 23:59 止
網路票選時間:2018.12.07(五)止
決選結果公布:2018.12.14(五)止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一名)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一名)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一名)
特別獎:獎金新台幣八仟元整 (三名)
最佳創意獎:獎金新台幣六仟元整 (三名)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台幣四仟元整 (三名)

作品規範
1. 影片命名:蘭都香詩典-產品全名-影片作品名稱
2. 短片長度:3~5 分鐘
3. 參賽作品需為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後攝製完成,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 YouTube(保留像素至少為 1920X1080 之 HD 檔案),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以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者時止。同時,請至獎金獵人平台參賽報名。
4. 請將影片檔案放至網路空間(例:Google 網路硬碟、DropBox 等),複製私人分享連結並 e-mail 至 im@yo-sun.com.tw 信箱
5. 倘有二人以上共同就同一件參賽作品為參賽,以其中一位代表做為參賽者即可。
6. 參賽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
7. 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舞台藝術片、音樂歌舞片均可,影片類型與風格不限。
8. 像素需至少為 1920(W)×1080(H)之 avi/mov/mpg 格式;倘參賽作品入圍決審,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再提供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數份 (主辦單位將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9.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 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10. 參賽作品需能在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觀看。
11. 填寫參賽同意書、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肖像權同意書(PDF 或 Word,需親筆簽名)。
12. 影片內容不得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習慣。
13.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14. 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競賽時程之權利。
15. 凡報名之參賽者,均視為同意本簡章的一切規定。

投稿方式
1. 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參賽者及聯絡人資料以便聯繫。
2. 參賽者姓名需與身分證相同。
3. 多名參賽者請確實填寫報名表。
4. 身分證不得任意遮擋修改,影本資料需清晰。
5. 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簽名後掃描)。
6. 著作權人需為參賽者(簽名後掃描)。以上未確實填寫以棄權論。
7. 影片內容需符合主辦單位要求的投稿重點。
以上未確實填寫以棄權論。


作品評選標準

創意性:10%(腳本及畫面之獨特性)
技巧呈現:20%(取景、流暢度、清晰度) 
網路點擊率:40%
主辦單位:30%

*最佳人氣獎:以獎金獵人平台得到票數前三名者獲得
*每項商品需5件投稿作品,才能進入投票機制;同商品未達5件投稿作品,則不列入投票機制。故評選標準將改為:創意性:20%(腳本及畫面之獨特性)、技巧呈現:35%(取景、流暢度、清晰度) 、主辦單位:45%



活動洽詢
歡迎洽詢蘭都香詩典_網路行銷丁小姐電話:06-6995208 #215
Email:im@yo-sun.com.tw
蘭都香詩典 ScentDom 網站:https://www.orchid-city.com/

注意事項
1. 報名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登錄資料不實或筆誤,致執行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得獎者將以 e-mail 通知,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2. 參賽者請詳閱主辦單位所訂定之各項規範,並遵守比賽規則,參賽者若未遵守比賽規定則視同棄權,若為得獎者,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應歸還得獎之獎金、獎狀等相關報酬。
3.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參賽者自行上網留意。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4. 參賽者需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並對參賽作品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 不得抄襲、模仿或侵犯他人權益。一旦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得獎權利。
5. 參賽作品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若經主辦單位查實非原創,將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應歸還得獎相關報酬。
6.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其相關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為得獎者,應歸還得獎之獎金、獎盃、獎狀、獎品等相關報酬,同時主辦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7. 參賽作品若有不符規定或不齊全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8. 基於宣傳推廣,參賽者需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合作單位,將參賽作品之腳本、影片、照片、文學作品及說明文字等資料,作為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使用時間。
9. 未經主辦單位同意,參賽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10. 得獎者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1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壹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 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3. 參賽者需自行負責申請法律上的智慧財產權。
14. 參賽作品如未達到評審要求,獎項得以從缺。
1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16. 得獎者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依法扣繳。
17. 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告事項以官網內容為準; 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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