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賣設計系列賽-女神相機包設計

投稿時間

2015/02/16 上午 12:00-
2015/04/02 下午 11:59

得獎公布

2015/05/07 下午 12:00

比賽時區

Asia/Taipei

比賽主題:

大賣設計系列賽-女神相機包設計

比賽主旨:

大賣是一種專業,妳覺得妳的設計一定大賣嗎?

只可惜每次都沒有機會實現嗎?

或是妳設計的商品大賣妳卻沒得分嗎?

這次,我們將實現你的夢想

同時顛覆大賣但與妳無關的生活
只要妳是大賣型設計師,不只幫妳生產商品
越多人買,妳還能夠分到越多的分潤!

不知成名還得利,一次達成妳名利雙收的夢想!

獲選作品、量產上市、賺分潤金、名利雙收

比賽流程:

徵件期限:2/16 – 4/2

初審入圍公佈:4/9

模型製作:4/10 – 4/23

決審公佈:5/7

通路上架:6/7

 

徵件內容:

- 提案內容:包含設計理念,鎖定之市場,大賣原因等

- 作品圖檔:

請參考目前相機機身參考及配置(如下圖),以流暢舒適的個人使用經驗為前提,加強外出攜帶的便利性及安全性,提供消費者最佳的使用經驗,也提供相機最佳的完整保護。限1MB以內的jpg檔, 600x600 pixel,作品圖檔中須包含三視圖、透視圖,可充分完整表達作品外觀、比例及尺寸之擬真彩現圖。
 
提案作品須考量模型製作與量產可行性。 
 

現行機身參考:

*Sony DSC-KW11

-- 機身尺寸(寬x高x深):57.7mm x 125mm x 20mm

-- 機身重量:約120g

-- 液晶螢幕尺寸:3.3吋

-- 液晶螢幕長寬比:16:9(寬)

-- 180度旋轉鏡頭

-- 原廠網站規格:

http://store.sony.com.tw/product/show/ff808081492b1d1f0149315a34986332?currentCategoryId=88CC5E444E4D4DE9959BADA0#tabs-spec

*CASIO EX-TR50

-- 機身尺寸(寬x高x深):126mm x 64mm x 14.6mm

-- 機身重量:約146g(不含記憶卡)

-- 液晶螢幕尺寸:3吋

-- 原廠網站規格:http://www.casio-intl.com/asia/zh/dc/ex_tr50/spec/
 

 

 

 

評分標準:

入圍作品:經評審票選結果及以下評選標準選出,每名可獲NT$3,000(未稅)模型贊助金。

1.評選標準:造型美感20%、可量產性40%、市場性40%。

2.模型繳交:

- 每位入圍作品之提案人,需針對其原始提案設計,參考創創輔導之回饋後進行設計修正或改良,製作並繳交原寸精緻模型作品或3D向量圖檔

 

獎項:

金獎:金獎獎狀一紙+通路上架機會 

銀獎:銀獎獎狀一紙+通路上架機會

銅獎:銅獎獎狀一紙+通路上架機會

入圍7名:入圍獎狀一紙+通路上架機會

以上獎項者,可能上架之通路如下:

全台連鎖相機通路、各大知名電子商務網站、痞客邦

入圍的模型作品經決審評選結果後,若該作品後續評估確認可成功量產販售,獲選作品之提案人可在該作品於通路正式上市後,享有分潤金。


分潤金額: 每次向該作品之供應或製造商的訂單驗收總金額(未稅) × 5%

分潤期限:自該作品成功量產,並於正式上市之日起兩年內(即兩年內每次向該作品之供應或製造商下訂單,獲選作品提案人即可享有分潤金)

分潤金支付辦法:作品成功量產正式上市後,向獲選作品提案人發出支付通知,並以匯款方式支付分潤金(需扣除稅額,提案人應提供符合稅法規定之資料以利申報所得),之後兩年內每向該作品供應或製造商下一次訂單驗收後,向獲選作品提案人發出支付通知,即以匯款方式支付分潤金;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4.若有上述1、2、3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5.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6.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7.得獎者之作品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8.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9.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得獎作品即授權主辦單位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製造、銷售等,以兩年為限,起始時間以確認得獎為計。



 

獎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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