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網路人氣競賽比賽辦法修改
修改日期:2017/12/25
修改內容:
1.網路人氣競賽報名截止日期延至 2018/3/15 截止。
2.報名「講演比賽」者,主辦單位錄影後,將自動參加「網路人氣競賽」。
3.網路人氣競賽日期:自主辦單位上傳影片後,至 2018年3月15日晚上12點止
修改後完整的比賽辦法,如下:
2017-18年度在台外國留學生華台語比賽-比賽辦法(中文)
https://goo.gl/mDnM31
2017-18 TMSC4FST Rules(English)
https://goo.gl/qMgsSD
2017-18 TMSC4FST Application form
https://goo.gl/qMk28Q
在台外國留學生華語暨台語講演比賽 - 網路人氣競賽
· 參賽隊數:100隊,報名隊數超過100隊時,主辦單位得依報名先後順序增刪隊數
· 比賽期間:台灣時間 2017年11月15日 9:00:00 - 2017年-12月27日中午24:00止。
· 得獎公布:2017年01月20日 17:00:00
· 比賽方式:參賽隊伍於2017年12月27日前製作影片,上傳到主辦單位指定之平台,透由網路方式進行網路人氣比賽。
比賽題目:
1.發現台灣的美
2.我看台灣的風俗習慣
3.我學華語的甘苦談
4.我學台語的甘苦談
5.我來台灣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
- 比賽語言:影片內容之語言介紹可使用參賽隊伍之母語,惟需有10%以上的中文語文(可使用華語或台語)介紹,中文比例達20%之影片獲得總分加分10%,中文比例達30%之影片獲總分加分20。
- 影片時間與格式:各報名隊伍依主辦單位指定之上述五個主題,製作3~6分鐘之影片。影片製作格式為WMV、MPG、MOV、AVI、MP4等格式,上傳到yotube後,把連結網址貼上參與報名。
- 內容限制:影片內容不得有暴力、色情、粗俗不雅、或政治/示教宣傳目地之內容。(內容若有寺廟、政府機構、政治或宗教活動,但並非為政治/宗教宣傳之目地者,不在限制範圍)
- 影片內容涉及上述內容限制、或時間長度影片格式不符規規定、或中文語文介紹未達10%者,視為放棄比賽。
- 上傳平台及計分計票準則:於2017/11/15公布於比賽官方FB
https://www.facebook.com/TMSC4..., QR code and關鍵字
七、獎勵辦法:
(二)網路人氣競賽:
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
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
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
(三)上述獎項均於講演比賽當天頒發,網路人氣獎得獎者若不克出席講演比賽現場,可由語文中心代表代為領獎。
八、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敦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團評判成績。
九、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於比賽前得隨時修訂,並周知參賽者。
比賽當天做網路直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