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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

光隆博物館

光隆博物館,除了是展示地方產業知識的館舍外,也透過對於石材知識的專研與產品設計的創新思維,加強與國內外石材加工技術與設計理念的合作交流。承襲義大利設計師Moreno Ratti 40 x 40 collection系列作品的設計理念,邀請您一起發揮創造力,在40 x 40公分的 「一」 塊原石板材上,變幻出 「多」 樣具美感與實用的設計作品,一起共同體現作品的多樣特質與存在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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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說明

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

投稿時間

2018/04/26 上午 12:00-
2018/09/30 下午 11:59

得獎公布

2018/11/01 上午 12:00

比賽時區

Asia/Taipei


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之評審初審已於2108年10月13、14日兩日舉辦完成,總收件數192件,經評審會議討論之後挑選出25件「入選獎」作品,為了讓入選者能有更多時間準備第二階段的作品製作,原訂於2018年12月1日公告「入選獎」名單將提前於2018年11月1日公告名單,敬請各位參選者密切注意獎金獵人競賽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c6d4918cdd684103ab795051ddc76faa。


響應眾多參賽者來信,希望主辦方能將此次活動繳件時間延長,主辦方考量眾多參賽者反應設計準備時間,能更充裕,將此次活動時間延長至9/30。

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

1. 石世代,前言:

花蓮縣,在大山與大水的自然環境中,孕育了大理石加工製造與石製品工藝加工技術。位於北花蓮區域的光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地耕耘已有五十年的歷史,以在地產業之身分,參與「後山」花蓮之開發軌跡。光隆企業創辦人  曾信雄先生從鋸木料到鋸石料、從石材半成品到石製品、從石工藝品到石建材、從觀光旅遊到特色餐飲、從傳統製造業到博物館文創事業與新興海洋深層水藍金產業,成為花蓮縣境內主要產業史發展軌跡的縮影。

2. 活動緣起:

綠色經濟x永續設計

光隆博物館,除了是展示地方產業知識的館舍外,我們也透過對於石材知識的鑽研與產品設計的創新思維,加強與國內外石材加工技術與設計理念的合作交流。為此,光隆博物館特別與義大利石工藝專項設計師Moreno Ratti簽訂合作備忘錄,希冀透過臺灣、義大利之間的石藝術交流,增進彼此對於石料材質觀念與石製品加工手法的互補性,並從中學習Moreno Ratti極簡的設計風格及環境友善、永續設計的創作理念,以豐富台灣設計界對花蓮大理石材料的認識與了解,並將之推介於國內設計,進而推廣於國際市場。

光隆博物館,承襲Moreno Ratti 40 x 40 collection系列作品的設計理念,辦理「40 x 40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在「40 x 40」的統一規格下,展現出設計師兼具實用性與美感視覺的設計作品。以「Unity」 統一規格 40 x 40 公分的原石板材,設計出多樣化 「Variety」的實用品。參與競賽者們可共同體現非同一般的哲思命題:「一」與「多」、「存有」與「存在」,在一致的規格觀念下設計出多樣的實用作品。運用豐富的創意及設計理念,在40 x 40公分的「一」塊原石板材上,變幻出「多」樣的設計作品,一起共同展現作品的多樣特質與存在價值吧。

我們將委由義大利石工藝專項設計師Moreno Ratti及國內專業設計師共同組成之評審團隊,評選出「40 x 40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中,獨具「一」之匠心精神並展現出「多」樣風貌兼具實用價值的作品。

「40 x 40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將以① 作品設計圖,與②珍珠板組裝完整的作品模型為評選依據。本設計競賽之頒獎典禮除展出得獎之石製原型設計作品外,在館內亦提供設計師們設計作品展示與互動交流的場域。另規劃與得獎之優秀設計作品簽訂生產合作計畫,並研擬商品化與商場上架機制。

3. 作品規格:

  1. 設計主題:依循「綠色經濟」與「永續設計」的新石世代理念發展,大幅減少石材剩餘材料的產生,以發揮材料最大效益,並保有豐富且多樣性的生活美學設計實用品。
  2. 設計尺寸範圍與流程說明:參賽者須以一塊長度為40公分、寬度為40公分、厚度為1公分之石板,作為發想素材之一致性限制,以石材製作相關技術為參考,將石板裁切後,重組再製成生活用品。
    1. 初審階段:以同樣規格尺寸、易於剪裁的材質取代石板來進行製作,如:瓦楞紙、珍珠板、厚紙板等素材。將作品之設計圖與組裝完成之成品拍照上傳至指定網址,並填寫報名資料及創作理念,完成初審報名。
    2. 複審階段:主辦單位「光隆博物館」將提供統一規格之珍珠板予「初選之入選者」,用以製作複審作品。參賽者須將組裝完整之設計作品親自送件或安全包裝後郵寄至光隆博物館,如未送件者或設計作品毀損不堪辨識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初審送件範例(Moreno Ratti 參與設計之作品):

光隆-水刀-標準-工作-1070329.jpg

(40x40之作品設計圖)

(設計作品之平面完成照片,及組裝完成後三個不同視角(立體)的實品照片。)

4. 參賽資格:

參賽者應為自然人身分(僅限個人報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或合法在台居留之人(須檢附居留證影本),並居住於台澎金馬地區。

5. 初審:網路送件。

  1. 提送本人親自創作且未獲得任何藝術或設計相關獎項之作品。請至徵件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c6d4918cdd684103ab795051ddc76faa)完成線上報名與提交作品相關資料。
  2. 上傳之作品檔案需包含:①1張設計稿(電腦繪圖或手繪之設計圖檔),以及②作品完成組裝後,不同視角之相片檔4張,相片檔需包含作品全貌。每張照片檔限15MB以內之jpg檔。
  3. 初審之作品製作可採用「厚度1公分、長、寬各40公分之珍珠板、瓦楞紙、塑膠板等」易取得的材料,惟以得清楚呈現作品樣貌之材料為限。
  4. 每件創作作品需撰寫創作理念(150字以內)。
    參賽作品無參賽件數之限制,惟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或展覽。參賽者需於報名期間內,至徵件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c6d4918cdd684103ab795051ddc76faa)填寫報名資料(包括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地址、作品的主題名稱及創作理念等基本資料),並上傳參賽作品設計圖檔與作品完成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即不符合參賽資格,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5.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建議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至少前一天提早上傳參賽作品,收件時間一律以活動網站系統後台收件時間為準。若參賽者成功上傳參賽作品至活動網站,系統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參賽者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8月31日23時59分前(台北時間),將參賽作品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主辦單位客服信箱(contest@bhuntr.com,以主辦單位客服信箱信件收受時間為準)。為免爭議,上述客服信箱僅於活動網站系統發生問題致參賽者無法上傳參賽作品時,才用於收受參賽作品及報名。若參賽者傳送參賽作品到客服信箱,但未檢附系統狀況截圖,亦視同未完成報名。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或成功上傳作品至活動網站或客服信箱導致超過報名期限致報名未成功,主辦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6. 複審:實體作品送件

  1. 通過初審者,本館將寄發40 x 40 x 1cm的珍珠板二份。請以指定之珍珠板製作作品。於2018年11月30日下午17時00分之前送達光隆博物館參加複審。
  2. 複審作品運送至本館時,由本館發給收據存執。若以郵寄送達者,運費由參賽者負擔,並注意包裝之安全,郵遞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初審通過之作品,光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將依設計稿製作石板之原型石製作品,現場石製作品與珍珠板模型並置,提供複審之參考。通過初審而未送作品至本館參與複審者,將取消「入選獎」之資格。
  4. 送件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1~2號,光隆博物館。

7. 徵件預定期程

  1. 第一階段徵件期間:自2018年5月1日0時0分至2018年9月30日23時59分(台北時間)為止,採網路收件。
  2. 評審初審: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
  3. 初審通過之「入選獎」名單公告:2018年12月1日。
  4. 主辦單位珍珠板材料寄發: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5. 第二階段作品收件:2018年12月12日8時00分至2018年12月30日17時00分(台北時間)為止,送件至光隆博物館。
  6. 評審決選: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2月17日。
  7. 得獎公布:2019年02月27日。
  8. 頒獎典禮曁交流活動:2019年04月06日。

8. 徵件成果展覽

  1. 展覽呈現由本館負責規劃。
  2. 所有參展作品展出期間不得要求退還、移動、更換或提借。
  3. 展出作品包含入選獎作品之石製原件。

9. 得獎公布與頒獎典禮

2019年01月29日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E-MAIL通知得獎人,並預定於2019年03月05日於光隆博物館舉行頒獎典禮曁交流活動。得獎人須配合出席頒獎活動,若無法配合出席,主辦單位得視為自動棄權,並取消其得獎資格,將該獎項視同從缺。

10. 典藏

  1. 入選作品之石製原件將由博物館典藏。
  2. 獲「新石世代光隆獎」應配合主辦單位,簽署典藏相關文件,以轉讓作品之所有權,並授權作品之製造與使用,主辦單位保有選擇權。

11. 評審組成原則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外藝術與設計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組成5-7人評審團隊。
  2. 初審將由主辦單位及專業評審進行線上評選,並選出「入選獎」若干名。
  3. 複審將由主辦單位以及專業評審進行實體作品決選會議,選出「新石世代光隆獎」1名與「評審團優選獎」3名。

12. 評選標準如下:

第一階段初審

評分項目

比例

說明

創意表現

30%

原創性、美感呈現、趣味性。

主題性

30%

作品與設計理念的貼切性,切題性與設計完整性。

商業可行性

30%

商品化與量產之實現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與功用性;作品製作過程之剩餘廢材的比例。

作品說明

10%

送件設計稿與作品圖示是否如實呈現作品樣貌以及設計稿之清晰呈現。

第二階段複審

評分項目

比例

說明

創意表現

30%

原創性、美感呈現、趣味性。

主題性

30%

作品與設計理念的貼切性,切題性與設計完整性。

商業可行性

30%

商品化與量產之實現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與功用性;作品製作過程之剩餘廢材的比例。

作品製作

10%

作品製作完成度與精準度

13. 本活動獎項

  1. 新石世代光隆獎:獎金新台幣18萬元整、獎狀乙紙;取1名。
  2. 評審團優選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取3名。
  3. 入選獎:獎金6000元整、獎狀乙紙;取若干名。

14. 領獎辦法

  1. 得獎名單公佈後,主辦單位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
  2. 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所指定之日期、時間及地點領獎,繳納相關稅捐,並出示簽署、交付文件後才能領取獎項。得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如有適用)。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 (http://www.etax.nat.gov.tw)。未按時領獎者、未繳納相關稅捐或領獎文件不齊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人事後始繳納稅捐並簽署、交付相關文件者,主辦單位得拒絕接受。
  3. 初審通過之「入選獎」獲獎者,如未送件參與複審,其視同放棄並取消「入選獎」之獲獎資格。

15. 主辦單位

光隆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博物館)

官方網站:http://www.klmm.com.tw

16. 決選收件與聯絡方式

光隆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博物館)

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1-2號

(tel) +886 3 8268688

(fax) +886 3 8267477

17. 注意事項

  1.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及參賽之各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願自負法律責任;如因可歸責於參賽者之事由致本館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2. 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賽,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五年內不得參加主辦單位舉行之相關競賽活動;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追繳所獲獎金、獎狀,並賠償相關費用:
  3. 臨摹、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4. 曾參加其他藝術、設計相關比賽且已獲任何獎項之作品。
  5. 作品之所有權已售出或非屬作者本人者。
  6. 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7. 參賽者對本館之評審結果、作品展示、文宣出版等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8.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於本計畫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合理使用參賽者提供予主辦單位之文字、個人資料等。
  9. 如參賽作品未臻評審標準,得視情況決定獎項從缺。
  10. 得獎者須配合參與此次相關宣傳活動,如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商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11. 所有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收受後,均不予退件。
  12.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與模型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本館,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主張任何權利。參賽者同意並授權光隆企業集團得為宣傳競賽、展覽及出版等相關目的,利用前開參賽作品、模型、參賽文字與照片,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電子書、網路刊登、相關文宣出版品發行及販售、其他營利及非營利行為,主辦單位不需另行通知及提供任何報酬,亦不受時間、地域、次數以及方式之限制。
  13. 參賽者同意並承諾,如作品獲獎,將另簽署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提供主辦單位製作石製作品。
  14. 完整資訊以主辦單位官方資訊為主。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次招募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光隆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博物館)

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1~2號

+886 3 8268688

馬上報名

作品規格:

  1. 設計主題:依循「綠色經濟」與「永續設計」的新石世代理念發展,大幅減少石材剩餘材料的產生,以發揮材料最大效益,並保有豐富且多樣性的生活美學設計實用品。
  2. 設計尺寸範圍與流程說明:參賽者須以一塊長度為40公分、寬度為40公分、厚度為1公分之石板,作為發想素材之一致性限制,以石材製作相關技術為參考,將石板裁切後,重組再製成生活用品。
    1. 初審階段:以同樣規格尺寸、易於剪裁的材質取代石板來進行製作,如:瓦愣紙、珍珠板、厚紙板等素材。將作品之設計圖與組裝完成之成品拍照上傳至指定網址,並填寫報名資料及創作理念,完成初審報名。
    2. 複審階段:主辦單位「光隆博物館」將提供統一規格之珍珠板予「初選之入選者」,用以製作複審作品。參賽者須將組裝完整之設計作品親自送件或安全包裝後郵寄至光隆博物館,如未送件者或設計作品毀損不堪辨識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初審送件範例(Moreno Ratti 參與設計之作品):

光隆-水刀-標準-工作-1070329.jpg

(40x40之作品設計圖)

(設計作品之平面完成照片,及組裝完成後三個不同視角(立體)的實品照片。)

參賽資格:

參賽者應為自然人身分(僅限個人報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或合法在台居留之人(須檢附居留證影本),並居住於台澎金馬地區。

初審:網路送件。

  1. 提送本人親自創作且未獲得任何藝術或設計相關獎項之作品。請至徵件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c6d4918cdd684103ab795051ddc76faa)完成線上報名與提交作品相關資料。
  2. 上傳之作品檔案需包含:①1張設計稿(電腦繪圖或手繪之設計圖檔),以及②作品完成組裝後,不同視角之相片檔4張,相片檔需包含作品全貌。每張照片檔限15MB以內之jpg檔。
  3. 初審之作品製作可採用「厚度1公分、長、寬各40公分之珍珠板、瓦愣紙、塑膠板等」易取得的材料,惟以得清楚呈現作品樣貌之材料為限。
  4. 每件創作作品需撰寫創作理念(150字以內)。 參賽作品無參賽件數之限制,惟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或展覽。參賽者需於報名期間內,至徵件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c6d4918cdd684103ab795051ddc76faa)填寫報名資料(包括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地址、作品的主題名稱及創作理念等基本資料),並上傳參賽作品設計圖檔與作品完成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即不符合參賽資格,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5.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建議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至少前一天提早上傳參賽作品,收件時間一律以活動網站系統後台收件時間為準。若參賽者成功上傳參賽作品至活動網站,系統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參賽者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8月31日23時59分前(台北時間),將參賽作品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主辦單位客服信箱(contest@bhuntr.com,以主辦單位客服信箱信件收受時間為準)。為免爭議,上述客服信箱僅於活動網站系統發生問題致參賽者無法上傳參賽作品時,才用於收受參賽作品及報名。若參賽者傳送參賽作品到客服信箱,但未檢附系統狀況截圖,亦視同未完成報名。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或成功上傳作品至活動網站或客服信箱導致超過報名期限致報名未成功,主辦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複審:實體作品送件

  1. 通過初審者,本館將寄發40 x 40 x 1cm的珍珠板二份。請以指定之珍珠板製作作品。於2018年10月31日下午16時00分之前送達光隆博物館參加複審。
  2. 複審作品運送至本館時,由本館發給收據存執。若以郵寄送達者,運費由參賽者負擔,並注意包裝之安全,郵遞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初審通過之作品,光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將依設計稿製作石板之原型石製作品,現場石製作品與珍珠板模型並置,提供複審之參考。通過初審而未送作品至本館參與複審者,將取消「入選獎」之資格。
  4. 送件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1~2號,光隆博物館。


徵件預定期程

  1. 第一階段徵件期間:自2018年5月1日0時0分至2018年9月30日23時59分(台北時間)為止,採網路收件。
  2. 評審初審: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
  3. 初審通過之「入選獎」名單公告:2018年12月1日。
  4. 主辦單位珍珠板材料寄發: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5. 第二階段作品收件:2018年12月12日8時00分至2018年12月30日17時00分(台北時間)為止,送件至光隆博物館。
  6. 評審決選:2018年01月10日至2019年02月17日。
  7. 得獎公布:2019年02月27日。
  8. 頒獎典禮曁交流活動:2019年04月06日。


徵件成果展覽

  1. 展覽呈現由本館負責規劃。
  2. 所有參展作品展出期間不得要求退還、移動、更換或提借。
  3. 展出作品包含入選獎作品之石製原件。


得獎公布與頒獎典禮

2019年01月29日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E-MAIL通知得獎人,並預定於2019年03月05日於光隆博物館舉行頒獎典禮曁交流活動。得獎人須配合出席頒獎活動,若無法配合出席,主辦單位得視為自動棄權,並取消其得獎資格,將該獎項視同從缺。


典藏

  1. 入選作品之石製原件將由博物館典藏。
  2. 獲「新石世代光隆獎」或「評審團優選獎」或其他「入選獎」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之規劃,簽署典藏相關文件,以轉讓作品之所有權,並授權作品之製造與使用,主辦單位保有選擇權。


評審組成原則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外藝術與設計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組成5-7人評審團隊。
  2. 初審將由主辦單位及專業評審進行線上評選,並選出「入選獎」若干名。
  3. 複審將由主辦單位以及專業評審進行實體作品決選會議,選出「新石世代光隆獎」2名與「評審團優選獎」1名。


評選標準如下:

第一階段初審

評分項目

比例

說明

創意表現

30%

原創性、美感呈現、趣味性。

主題性

30%

作品與設計理念的貼切性,切題性與設計完整性。

商業可行性

30%

商品化與量產之實現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與功用性;作品製作過程之剩餘廢材的比例。

作品說明

10%

送件設計稿與作品圖示是否如實呈現作品樣貌以及設計稿之清晰呈現。

第二階段複審

評分項目

比例

說明

創意表現

30%

原創性、美感呈現、趣味性。

主題性

30%

作品與設計理念的貼切性,切題性與設計完整性。

商業可行性

30%

商品化與量產之實現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與功用性;作品製作過程之剩餘廢材的比例。

作品製作

10%

作品製作完成度與精準度


本活動獎項

  1. 新石世代光隆獎:獎金新台幣18萬元整、獎狀乙紙;取1名。
  2. 評審團優選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取3名。
  3. 入選獎:獎金6000元整、獎狀乙紙;取若干名。


領獎辦法

  1. 得獎名單公佈後,主辦單位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
  2. 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所指定之日期、時間及地點領獎,繳納相關稅捐,並出示簽署、交付文件後才能領取獎項。得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如有適用)。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 (http://www.etax.nat.gov.tw)。未按時領獎者、未繳納相關稅捐或領獎文件不齊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人事後始繳納稅捐並簽署、交付相關文件者,主辦單位得拒絕接受。
  3. 初審通過之「入選獎」獲獎者,如未送件參與複審,其視同放棄並取消「入選獎」之獲獎資格。


主辦單位

光隆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博物館)

官方網站:http://www.klmm.com.tw


決選收件與聯絡方式

光隆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博物館)

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1-2號

(tel) +886 3 8268688

(fax) +886 3 8267477


注意事項

  1.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及參賽之各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願自負法律責任;如因可歸責於參賽者之事由致本館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2. 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賽,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五年內不得參加主辦單位舉行之相關競賽活動;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追繳所獲獎金、獎狀,並賠償相關費用:
  3. 臨摹、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4. 曾參加其他藝術、設計相關比賽且已獲任何獎項之作品。
  5. 作品之所有權已售出或非屬作者本人者。
  6. 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7. 參賽者對本館之評審結果、作品展示、文宣出版等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8.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於本計畫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合理使用參賽者提供予主辦單位之文字、個人資料等。
  9. 如參賽作品未臻評審標準,得視情況決定獎項從缺。
  10. 得獎者須配合參與此次相關宣傳活動,如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商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11. 所有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收受後,均不予退件。
  12.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與模型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本館,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主張任何權利。參賽者同意並授權光隆企業集團得為宣傳競賽、展覽及出版等相關目的,利用前開參賽作品、模型、參賽文字與照片,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電子書、網路刊登、相關文宣出版品發行及販售、其他營利及非營利行為,主辦單位不需另行通知及提供任何報酬,亦不受時間、地域、次數以及方式之限制。
  13. 參賽者同意並承諾,如作品獲獎,將另簽署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提供主辦單位製作石製作品。
  14. 完整資訊以主辦單位官方資訊為主。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次招募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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