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民眾有充裕時間準備,截止收件日期延長至105年10月30日(星期日),敬請把握機會!線上報名及投稿請至活動網站http://goo.gl/n2R9LA,或上網搜尋「感動‧稅月~FB貼文競賽」。

第二階段作品投票時間,順延自105年10月31日起至同年11月7日止,參賽者及民眾於活動網站完成投票,活動官網將於105年11月9日(星期三)抽出200名幸運得主,每名贈送禮券500元。

民眾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民權稽徵所服務管理股 林子樺
聯絡電話:04-23051116#503

105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感動‧稅月~FB貼文

租稅宣導活動簡章

一、宣導目的:透過網路生動活潑的FB貼文競賽方式,辦理統一發票及相關

租稅法令宣導,並招募粉絲團會員,擴大電子e化服務,藉由

網路無遠弗屆之魅力,將各稅法令及各項便民服務以“圖文”

方式活潑呈現,將租稅宣導教育傳達給年輕學子們及一般社會

大眾,參與活動時瞭解到納稅的重要性,進而建立正確的租稅

觀念,並對租稅有更多的了解及認識。

二、指導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三、主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四、協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屬各分局及稽徵所

五、參加對象:年滿16歲且設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1月07日止

七、活動主題:

(一)國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營業稅、菸酒稅、

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相關議題。

(二)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手機條碼及愛心碼。

八、參加資格:

(一)本次活動僅接受個人網路報名,報名表格置於本活動網站

(二)每位參賽者投稿3件作品,每件作品需含1張圖片及文字說明。

(三)限以國稅主題3“或”國稅主題2件與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手機條

碼、愛心碼主題1計2種方式,選擇1種方式參賽。

九、作品規格:

(一)以上述租稅主題為創作比賽題材,惟參賽圖文不得涉及色情、暴力、血腥

和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等不良內容。

(二)文字總字數不超過300字(總字元不超過450個),格式不限。

(三)圖片格式為JPG或PNG,解析度200dpi以上,各類電腦繪圖軟體不限,如

photoimpact、photoShop、Windows小畫家等。

(四)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發表。

十、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由承辦單位邀請各稅專業人士7名,就參賽作品之主題正確性進

行資格審查,如有小錯誤經通知並於105年10月31日前能補正

者,仍有參賽資格。

(二)評審標準:

評審項目

評分標準

主題表現

35分

圖文完整性

40分

創意呈現

25分

(三)資格審查通過之參賽作品,由承辦單位邀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粉絲專頁編

輯營運成員5名,每位評審應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如成績相

同時,以圖文完整性、主題表現、創意呈現順序,依分項分數高低評定),

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名次,以名次序位乘以權數40%。

(四)參賽作品放置於活動網站採線上投票之方式,票投參賽者,投票時間為

105年10月30日起至105年11月07日,每位投票者每日可投1票,依參

賽者得票數高低訂出名次,以名次序位乘以權數60%。

(五)以名次序位乘以權數合計最低者為第一名,次低者為第二名,依此類推第三名及優選。

十一、獎勵辦法:

(一)FB貼文競賽獎勵如下:

名次

獎勵

冠軍(1名)

獎金20,000元,獎狀乙只

亞軍(1名)

獎金15,000元,獎狀乙只

季軍(1名)

獎金10,000元,獎狀乙只

優選(7名)

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二)粉絲專屬禮:參賽者及投票者於即日起至11月1日活動期間按讚加入FB

「中區國稅局 稅務e吉棒」粉絲專頁,留意活動消息並完成指定任務,本

所將於11月9日前陸續抽出200名粉絲,每名贈送禮券500元。

(三)粉絲投票禮:參賽者及投票者於105年10月31日起至105年11月7日於

活動網站完成投票,活動官網將於11月9日抽出200名粉絲,每名贈送禮券

500元。

(四)領獎辦法:通知作品得獎者於105年11月17日前列印領據及著作權授權

同意書,請填妥正確資料後寄回,本所再將獎金以匯款、獎狀以郵寄方式送

交得獎者;紛絲專屬禮及投票禮,將公告於粉絲專頁(恕不另行通知),請

得獎者於粉絲專頁私訊後列印領據,禮卷以郵寄方式送交。

(五)好禮兌換活動:

1.兌換時間:即日起自105年11月1日止。

2.兌換地點: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1樓全功能服務7號櫃台。

3.捐出當期未開獎個人消費不限金額紙本統一發票3~10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

1~5張,可兌換宣導品乙份。

4.申辦手機條碼並捐出當期未開獎統一發票1~5張可兌換宣導品一份。

(六)得獎獎金應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七)活動結束後,將於105年11月09日將得獎名單公布於本局、臉書粉絲專頁

及活動網站。

十二、領獎辦法:通知作品得獎者於105年11月17日前列印領據及著作權授

權同意書,請填妥正確資料後寄回,本所再將獎金以匯款、

獎狀以郵寄方式送交得獎者;紛絲專屬禮及投票禮,將公告

於粉絲專頁(恕不另行通知),請得獎者於粉絲專頁私訊後列

印領據,禮卷以郵寄方式送交。

十三、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30日晚間11時59分59秒止(提醒:

為免因網路擁擠造成交稿延誤,請避開截止日當天交稿)。

十四、收件方式:請於105年10月30日前至活動網站線上交稿。

十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項參賽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或作品格式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無法讀取,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

(二)得獎之原始創作作品,其版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三)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獎位不遞補。

  1. 不符合參賽資格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
  2. 抄襲他人作品。
  3. 作品曾在公開競賽中獲選獎項。
  4. 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四)得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將創作作品以適當方法重製,並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於業務宣導及內部使用之目的,得以不限時間、不限地域及不限方式之無償利用,並承諾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得獎者請留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供主辦單位做為獎品寄發或資料處理之用;若因資料填寫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六)本次活動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七)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並公布於本局網站。

(八)聯絡方式: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1樓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服務管理股

洽詢電話04-23051116分機503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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