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年設計大賽 I DESIGN AWARD — 社會組

【緊急通知,網路線上報名時間延長至11/25(五)】

感謝大家踴躍報名,為鼓勵更多設計青年參與,原定網路線上報名截止日期為2016年11月18日(五),將延長至11月25日(五)截止,屆時將準時關閉報名系統,敬請把握時間報名!

貼心提醒! 初選作品裱板已陸續收件,還沒繳件的參賽者們在11月25日(五)前寄出唷!


一、活動前言:

近年來台灣設計以跨領域的多元面向活躍於國際舞台,用創意能量讓世界看見台灣的軟實力!為發掘、培育具原創設計潛力的青年人才,邀請國內外知名專業評審共同評選,鼓勵學生及青年設計師踴躍參與創作,提供展現創意的多元舞台。透過專業設計大師輔導,協助朝向商品化發展,以產學合作提升創意產業之文創價值,釋放台灣的設計能量,打造創意生活圈!


二、參賽資格:

1. 參賽組別/資格:


2. 徵件內容:產品設計(家具家飾)

3. 創作材質:任何媒材皆可使用。

4. 創作實體尺寸限制:長*寬*高不得超過200X100X100公分(含包裝) ;如超過前開規定尺寸,請將實體作品『拆件』(不限數量)後,依前開規定尺寸包裝,如作品未依前開規定尺寸限制包裝,恕不受理。

5. 報名件數:每人/組參賽作品數量不得超過5件(相同概念所衍生的系列性作品視為一件),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若重覆得奬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

6. 報名費用:免繳報名費。



三、主題說明:家的 日常×奇趣

家,

是日常的生活想像,

是時光的故事劇場,

以天馬行空的靈感,

打造奇幻趣味的美好生活,

用創意勾勒出家的模樣。


四、參賽流程:

五、參賽作業時程:

備註:如有變更,請依照「2017青年設計大賽」活動網站最新公告資料為主。


六、報名程序

1. 網路線上報名

2. 初選作品裱板繳件-以下資料表單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初選】附件包


3. 公布初選入圍決選名單

(1)時間:2016年12月12日(一),15:00公告。

(2)地點:新光三越官網及活動網站公佈初選入圍決選名單。

(3)內容:由參賽者所提供初選作品裱板進行審查,由評審團針對作品裱板進行評選,每參賽組別(即學生組、社會組)各選出20件作品作為初選入圍晉級。

4. 設計實務研討會

(1)參與時間/地點:2016年12月17日(六),地點另行公布。

(2)參與對象:初選入圍決選者。

(3)活動方式:初選入圍決選者可攜帶作品(如草模/設計圖等)至研討會現場,主辦單位將邀請具設計背景及實務經驗講師參與作品研討。(備註:作品裱板-主辦單位將協助備妥。)

5. 決選原型繳件-以下資料表單請至活動網站下載-【決選】附件包

6. 網路票選

(1)票選時間:2017年3月6日(一)至2017年4月6日(四) 23:59止。

(2)票選組別:學生組/社會組,每組各20件作品。

(3)票選方式:2017青年設計大賽邀請民眾一起共襄盛舉,至活動網站投票,選出您最喜愛的作品,獲得最高票數之作品將獲得「網路人氣獎」之殊榮。(詳細活動辦法另行公告)


7. 成果發表

(1)頒獎典禮暨開展記者會:2017年04月10日(一),新光三越百貨台北信義新天地。

(2)設計作品巡迴展: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入圍決選者皆具展出資格)


七、評選作業

1. 為求公平,客觀評分,四項評分指標及配分比例如下表:


2. 評選標準得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會決議後調整,參賽者同意接受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3. 主辦單位將於2017年3月底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決選入圍者,聯絡相關頒獎典禮及展覽佈展事宜。


八、獎勵辦法:

1. 實體作品製作補助費:初選入圍決選作品每件製作補助費用2萬元整。

2. 獎項與獎金


3. 宣傳及推廣

(1)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得獎作品並規劃作品巡迴展,同期展出展覽作品簡介,宣傳推廣及留存。

(2)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新光三越文化空間駐點展覽,或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3)得獎作品將有機會進行商品化媒合,擴展得獎者知名度。


九、注意事項

1. 關於參賽者需知

(1) 同意條款:

  • 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及比賽需求提供設計相關資料;並請詳閱活動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內容及其相關細則所有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調整本活動之報名、初決選、收退件等各項時間。

(2) 參賽作品:

  • 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本簡章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視同放棄報名,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退回。
  •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量產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其他權利之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做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其他權利之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參賽者違反前開規定,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並應負賠償之責。
  • 參賽作品之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需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及法律相關權利之情事。
  • 請勿在參賽作品上透露或暗示參賽者身分(如:姓名、綽號、圖形、公司等)。
  • 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他原因,主辦單位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求。
  • 參賽作品(含作品裱板、實體作品、光碟、道具等)均不予退件。除入圍決選之未得獎作品,得以由參賽者於巡迴展覽後至指定地點自行負責將實體作品領回,若有未取回之入選作品,視同放棄其所有權,並將交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 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拖運過程中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損壞、變質、變形,不耐久存,而無法進行審查,即視為棄權而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參賽者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如有以上之情事,即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者須無償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宣傳與展示活動之用,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主辦單位備查。

(3) 著作財產權規範:

  • 正式參賽前,因參賽作品有在公開場合展出的可能,參賽者須自行確認並採取保護其作品智慧財產權之措施。
  • 參賽者於本活動投稿之參賽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於該作品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二至三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其著作權及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宜由成員間自行協議,並應事先提供其為數人共同創作之資料予主辦單位,以茲證明。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生之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解決,而與主辦單位無涉。
  • 參賽者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之簽署本活動入圍決選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為團體參賽需全體團體成員全數簽署),聲明設計作品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並同意將其著作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認為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得優先商請作者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其後續相關事宜,由主辦單位與作者另行議定。若有第三方欲與之洽商作品開發事宜,須經由主辦單位同意。若未全體團體成員全數簽立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未滿20歲之參賽者,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 所有入圍決選者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對入選作品進行但不限於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開發入選作品為正式商品販售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入選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再另支付酬勞或權利金。
  • 本同意書所為之授權皆為無償,本人及前述作品之繼受人同意不對「2017青年設計大賽」主張任何權利或利益。
  • 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2. 關於初選入圍決選者需知

  • 初選入圍決選者繳交實體作品後,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寄發相關通知、製作補助費用領據等文件至參賽者報名信箱,須於2017年3月10日(五)前將相關文件正本(如領據、身分證正反影本,外籍人士則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等),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須同原參賽者報名資料),包含銀行、代碼、分行、戶名、帳號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確認文件內容無誤後,將採用匯款方式40天內撥付製作補助費用,惟銀行匯款手續費逕自補助金內扣除後匯款。
  • 製作補助費用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
  • 倘初選入圍決選者依法應繳納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將由製作補助費用內逕行扣除後匯款。
  • 初選入圍決選者同意所有作品將提供於主辦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

3. 關於得獎者需知

  • 如參賽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或「調整」。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主辦單位得無償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得獎者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等事宜。
  • 得獎者於頒獎典禮當天親簽獎金領據,獎金金額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價值1,001元(含)以上由主辦單位統一開立年度扣繳憑證,並依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經主辦單位確認文件內容無誤後,採用匯款方式40天內撥付獎金,且代扣稅額及銀行匯款手續費逕自獎金內扣除後匯款至得獎者銀行帳戶(同補助金匯款之銀行帳戶)。
  • 數人團體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參賽者間另約定由一人代表受領獎金者,應出具授權書正本受領獎金,代表受領獎金者並應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
  • 倘若得獎者依法應繳納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將由製作補助費用內逕行扣除後匯款。

4. 關於得獎資格取消

  • 未符合參賽資格。
  • 若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或有其他事證得確認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相關權利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 得獎作品及其後續行為有損主辦單位名譽或比賽精神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定無誤者。

5. 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 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可選擇是否同意主辦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視為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
  • 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運用作品之圖片、影片與說明文字等檔案及相關資料,製作推廣本活動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妥善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6.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收件與聯絡方式

「2017青年設計大賽 I DESIGN AWARD 」活動小組

台北市11073信義區松高路19號7F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AM10:00-11:59;PM02:00-05:30

TEL:+886-2-8789-5599 ext.8928 陳小姐 ext.8882 王小姐

E-mail: idesign@skm.com.tw

活動網站: https://ent.bhuntr.com/skm_2017idesign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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