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myfone行動創作獎-行動訊息組

第十二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得獎名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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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 8/8(三) 23:59止,凡1⃣按讚FB粉專,並且2⃣參加第十二屆myfone行動創作獎符合投稿規範,即可抽2018最新款 9.7 吋 iPad (128GB、金色、WiFi)! (限定2名),注意事項請見本頁面最下方。(註:文學組須須投稿 3 則行動訊息和 2 則故事接龍才有抽獎資格喔!


在數位科技的浪潮下,由簡訊演變成訊息對話,鼓勵社會大眾重新體驗、發現文學之美,並以真實記錄或虛擬創作的方式,描繪生活裡所思所見的吉光片羽,豐富行動生活。提升國人文學風氣,培養文學寫作能力並進而推廣文學閱覽風氣。

參加對象

限使用中華民國任一家電信業者正常使用行動電話門號之自然人。


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8年8月8日晚上23:59止。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擁塞,請即早投稿。


徵件主題及組別

以單向或對話訊息形式創作,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請參考名人範例

例如:

。時事創作範例:
 
1.兒子,掃一掃......不是QR Code,是地板。

2.新聞不是有事發生,是有人發文

。成語詩詞創作範例:

床前明月光 -> 床前手機亮;

疑似地上霜 -> 疑似訊息響。


組別

  • 時事:以時代做見證,為歷史打草稿。全民觀點,跨時代齊發聲
  • 成語詩詞創新應用:復刻有新意,千年語彙潮出現代態度,就看你如何翻轉,新鮮註解
  • 兩組最大差異為,【時事】是自由發揮,【成語詩詞】則是善用古文,結合時下風格

投稿方式

  • 一律採用網站投稿,至「馬上投稿」頁面填寫資料及作品即可投稿。
  • 投稿後會經過資格審查,確認資訊皆正常即算參賽成功。
  • 每人不限投稿次數,歡迎多投稿。

評審及評分

(一)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文壇人士、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

(二)由評審依各參賽作品之文筆流暢度、創意度及反應當代意識等加以評分。

(三)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獎項及頒獎

「時事」及「成語詩詞創新應用」,各頒發以下獎勵:

  •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 7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 二獎1名:每位獎金 2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 三獎1名:每位獎金 1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 佳作10名:每位獎金 3,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獎金獵人報名抽獎:

  • 只要於 7/31 前在本網站投稿(點這邊馬上投稿),可參加 7-11 禮券及小筆記本抽獎。
  • 此獎項為獎金獵人平台獨家提供。

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
  2. 參賽者每次投稿時限全型繁體中文 70 字內,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如非以繁體中文投稿之參賽作品,非屬有效參賽件。
  3. 參賽者之投稿參賽內容倘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能辨意等,將以資格不符論,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參賽者須保證參賽作品:
  • 確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 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含但不限於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為首次於本次徵文活動公開,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發表過之作品。該作品不得在電子(包括且不限於各網站平台、部落格、BBS站、社群媒體…等)或平面媒體發表,並不得為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出版之任何作品。                                                      
  • 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 參賽稿件必須為從未以任何形式進行過商業營利行為之作品。
  • 參賽稿件不能為參加其他比賽活動之得獎作品。
  • 參賽稿件須為原創內容,文責自負,請勿挪用、抄襲或修改他人創作,如經發現有違反徵文辦法,或作品有冒借、抄襲等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現象,將在第一時間取消資格,該作品作者需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並立即退還所得獎金,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的一切損失。

4. 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重要事項】任一規範,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獎項及頒獎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歸屬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獨家全權刊載、出版、延伸權利等相關事宜(含平面、網路及電子媒體),除本活動獎金外,不另支付版稅及其他任何報酬,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2. 投稿稿件如未達水準,得獎名單可從缺;評審團亦可視實際投稿狀況,調整獎項數目與獎金分配。
  3. 為符合評選公平原則,參賽者送出作品後,系統不允許投稿作品重新編輯、修改、刪除,倘同一參賽者就同一參賽作品重複投遞,主辦單位僅留存最後一次投稿做為參賽作品。
  4. 本活動預計於2018年11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
  5.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 
  6.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項),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本活動領奬截止日最晚為 2018月12月31日止,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7. 倘得獎者提供予台灣大基金會會員之會員資料未填寫正確,致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8. 若有平行創作,由主辦單位查證後認定非屬抄襲的情況,該作品之獎金由創作者平均分配,獎座或獎狀不予頒贈。 
  9.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10. 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11. 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將該參賽作品無條件無償永久專屬授權予主辦單位利用(並可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12.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需知及評審作業),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投稿抽 iPad 活動注意事項

  1. 抽獎公佈日期: 2018/8/13 (一),投稿不限次數,投越多中獎機率越高。
  2. 投稿日期在此活動公佈後至8/8間之投稿者,方符合抽獎資格。
  3. 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申報得獎者機會中獎所得及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4. 得獎獎品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亦不得要求折換等值現金。
  5. 本活動屬贈獎性質,抽出中獎名單後,將以 email 通知中獎消息,若未於8/30前回覆基本資料及通訊地址,逾期取消資格。
  6.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7. 主辦單位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可保留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 
  8. 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9. 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並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10. 主辦單位有權修訂本活動參加辦法與獎品內容,無須另行通知。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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