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三星鄉「輕旅行‧饗健康」地產地銷發展計畫
三食而麗質感三星- 創意微電影競賽簡章
壹、活動目的
三星鄉以「農業」為基礎產業,地景群山環繞、溪水流經青蔥稻田一片,有著藍天白雲,青山綠水充滿世外桃源之美,若能透過情境的設、 影片故事的發想與形象建置,強化「微農創群」產業,結合在地食材、民宿及觀光旅遊產業價值,營造「健康休閒產業」之基盤,藉由影片拍攝手法,潛移默化的將三星的食、宿、行、樂、購等元素配合青年創意的發想導入影片中,帶出美好的、觸動人心並令人印象深刻的宣傳影片。
貳、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三星鄉公所
-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微電影協會、宜蘭縣三星鄉十大星光好店
- 執行單位:傳動數位策略股份有限公司
參、報名資格與參賽規格
一、報名資格
- 校園組:舉凡國內大專校院、大學校院、技職校院全職在學學生(含研究所),均可以個人或團體(團體請擇一人為聯絡人)報名參加徵選。
- 社會組: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均得以個人或團體(團體請擇一人為聯絡人)報名徵選。
- 參賽團隊人數每隊至少1人,報名時必須載明所有隊員姓名,隊員不得再擔任其他參賽團隊成員,每隊以1件作品為限,參賽組別請擇一參賽勿重覆報名。
二、參賽主題:
- 拍攝地點:宜蘭縣三星鄉
- 拍攝主軸:以「食養、食育、食旅」概念為主題創作,自由發揮拍攝創意,風格手法不限,拍攝與產業或業者有關的微電影故事
*食養:三星鄉各產業實行「身土不二」重視地產地銷的產業特色。
*食育:業者重視民眾對食物之營養及食品安全,強調自然環境調和。
業者從事食材介紹,傳達低碳樂活的環保友善概念。
*食旅:業者針對鄉村田園為舞台,推動綠色旅遊,從事在地食材之體驗活動等。
3. 參賽隊伍請事先與地方業產業業者邀約拍攝,並依公告之配合店家至少入鏡一家為最低參賽標準。
三、製作要求:
- 作品長度12分鐘為上限(包含片頭及片尾),無最少時間限制。
- 參賽作品需有「作品名稱」、「旁白字幕」、「製作團隊名單」等字幕,並至報名處下載「三食而麗質感三星LOGO」放入片尾。
- 參賽作品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保護級或輔導級之規定。
四、影片規格:
- 格式不限,只要能上傳YouTube即可,需保留原始檔案已備後續查核。
五、音樂素材:
- 自行創作或選用以「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或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六、著作授權: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報名時繳交「同意使用個人資料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權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模式使用,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 關。
肆、評審方式與標準
一、評審方式:
- Youtube點讚 20%
由執行單位統一將微電影上傳至 「1033star 三星計畫」 (1033star@ gmail.com) YouTube平台,自2015年8月2日(日)至2015年8月8日(六)止之規定時間內,統計各影片獲得之按讚數,佔總分之百分之20。(歡迎參賽團隊分享宣傳)
2.評審評分 80%
由執行單位聘請影片製作專業人員、學者、電影藝術人、主辦單位共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就上列評分標準進行評審。
評分項目及比重:
評分原則 |
比重 |
說明 |
主題適切度 |
30% |
作品符合主題的程度 |
劇情/故事性 |
30% |
作品的整體性、對話及劇情安排適當性 |
創意呈現 |
20% |
創意巧思呈現之效果 |
拍攝技巧、製作水準 |
20% |
作品表現手法、技巧與創作畫面品質的呈現度 |
伍、獎勵方式與頒獎
一、獎勵方式:
參賽者請擇一報名參賽,請勿重複報名。
【社會組】
- 金獎1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7萬元及獎座乙座。(作品於計畫相關活動中同步推廣)
- 銀獎1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6萬元及獎座乙座。
- 銅獎1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5萬元及獎座乙座。
- 佳作3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5千元及獎狀乙紙。
- 增設網路人氣獎1隊:將作品放置於Youtube由網友於指定其間點讚統計。將可獲得3C產品乙份。
【校園組】
- 金獎團隊1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6萬元及獎座乙座。(作品於計畫相關活動中同步推廣)
- 銀獎團隊1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5萬元及獎座乙座。
- 銅獎團隊1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4萬元及獎座乙座。
- 佳作3隊,提供拍攝補助費新臺幣5千元及獎狀1紙。
- 增設網路人氣獎1隊:將作品放置於Youtube由網友於指定其間點讚統計。將可獲得3C產品乙份
(若參加徵選作品太少或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則獎項得以從缺。)
二、得獎公佈與頒獎:
獲獎公告將於2015年9月底前於宜蘭縣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e-land.gov.tw/)上公告,獲獎團隊將於2015年本計畫辦理之節慶活動上以公開儀式頒發獎金及講座。
陸、報名及參賽作品繳件時間:
一、報名時間:
2015年7月24日(五)14:00分前按「馬上報名」並完成報名
二、參賽作品繳件時間及相關內容:
2015年7月25日(六)前將參賽作品光碟內含1.影片檔 2.參賽資料表電子檔(報名後由執行單位提供) 3.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報名後由執行單位提供),掛號郵寄(以當日郵戳為憑)或於2015年7月24日(五)逕送至傳動數位策略股份有限公司-張小姐收,資料未齊全不予受理,收件後將電話聯繫確認。
- 地址:403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62號3樓之2
- 逕送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2:00、13:30至17:30),逾期恕不受理。
三、影片Youtube集讚活動時間:
2015年8月2日 (日)至2015年8月8日 (六)時止。
柒、注意事項
-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如其為得獎者,並取消得獎資格,收回獎品及相關證明。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活動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 參賽者同意依本活動徵選辦法之規定參賽,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如遇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影片無法觀看,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 參賽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不能使用已參加其他競賽之作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獲選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座及工作費。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實施計畫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 參賽隊伍及作品需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活動。
- 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提供事先取得之製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工作費用若達到(含)新台幣$20,000,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額。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 棄權,不具資格。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之權利。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捌、聯絡方式
傳動數位策略股份有限公司 張小姐
電話04-23282866#14 信箱:1033star@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