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由於疫情影響,比賽截止時間延至2020年4月17日24時。
2020全國學生攝影大賽,不設定特定主題。獻給才華洋溢,一直想透過影像說些什麼的你?這是個為你準備的舞台。透過賽事,互相學習,挑戰自我!以『四張照片為一組,述說這影像中想傳達的故事、情感、理念、想法...等』是時候讓世界看見你了!參賽得獎作品將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及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等等多處巡迴展出。
主辦單位:中華攝影教育學會、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參賽辦法:
1.主旨:
本會每年舉辦全國攝影比賽活動,藉以激發參賽學生們影像創作的新思維並經由攝影教師的評審與講評及公開展覽,提供學生們更多觀摩與學習的機會。
2.參加資格:
全國具有中華民國教育部學籍的學生,含研究所、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
3.報名時間:
自2020年02月01日起至04月10日晚上24點00分秒截止收件。
4.作品規範:
(1).本次參賽作品皆須為數位檔案。並以『4張照片為一組之連作作品』參賽,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拍攝之相片。所有作品請保留原始檔。上傳之每張參賽照片檔案大小必須在調整至5MB以下,須為 JPG 檔格式,單張尺寸至少2400*3600像素長寬以上,300dpi ,直橫拍攝不拘(但四張作品須同一方向與大小),每人最多參加2組。
(2).參賽者可對影像進行後製修圖、拼貼組合。素材須為作者自己拍攝之作品,禁用網路與圖庫素材,切勿違反大會規定及著作權法,若經察覺,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與各項權利。
(3).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4).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5.報名方式:
(1).報名費一組250NT$,皆於獎金獵人網站報名,報名前請先註冊獎金獵人帳號
(2).參賽作品僅接受個人報名。每一組作品一份報名表及同意書(附件),若有填寫不實或不完整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評審。
(3).上傳之作品檔名請以作品順序編號、作品名稱與作品檔案格式名稱依序具體填寫:
ex:01作品名稱 JPG檔。
(4).完整報名應繳交的檔案:四張為一組的連作作品(依順序上傳)、報名表作品著作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等共五個檔案。
6.評選辦法:
將於2020年04月中旬邀請學術與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以創意、創新、構思、攝影技巧、圖像品質為主要評審標準,評選出優秀作品。
7.獎項:
【金牌】1名 獎金 50,000元 頒發獎狀一紙
【銀牌】2名 獎金 10,000元 頒發獎狀一紙
【銅牌】3名 獎金 5,000元 頒發獎狀一紙
【優選】10名 獎品 頒發獎狀一紙
【入選】15名 頒發獎狀一紙
最佳指導教師獎 頒發獎狀一紙 得獎指導教師感謝狀 頒發感謝狀各一紙
8.得獎通知:
將於2020年5月初公佈得獎名單於中華攝影教育學會FB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接獲得獎通知後3至5日內需提供作品原始圖檔供主辦單位印刷展覽,所有得獎作品皆會由大會統一輸出裱褙,請將參賽作品一組四張照片放入同一資料夾後壓縮,並傳送至:cspe.shu2020@gmail.com,(檔名格式:姓名、題名、編號;例如: 王小明異想01) 、未於期限內收到正確的檔案時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
9.展覽期間:
2020年6月11日(四)~ 6月16日(二)
10.展覽地點:
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南海藝壇09:00-17:00(週一休館)
臺北市南海路47號 TEL:02-23110574轉110
參賽規則與聲明:
(1).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4).每位參賽者至多只能報名兩組作品,多報者主辦單位將不分組取消多出之資格作品。
(5).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得獎者需提供個人身分證件/護照/學生證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並至主辦單位之指定地點領取獎品,相關事宜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個別通知。
(7).參加本活動得獎者係屬所得稅法第14 條第1項第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按中獎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凡參加比賽作品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規定。
(8).本會有權對入選(含)以上作品有權製作光碟、印刷物、網站、展出及提供本會會員老師教學之用途,不另給酬。
(9).主辦單位保留一切作品與資料檢驗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