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評審標準,經決議,獎項名次得從缺。
二、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三、所有概念、文字、圖案等內容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四、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亦未獲得任何獎項(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 質者,不在此限)。
五、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 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 回獎金、獎狀外,若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及著作授權同意書正本,如無法繳交原作及著作授權同意書者 正本,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 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訴訟,概由當事 者自行負責。
七、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詮釋之權利。
八、凡參與投稿者,即視為同意本比賽活動辦法,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