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9公告:
尚有以下13位得獎及中獎人未繳交相關領獎資料,同時已再度行e-mail個別通知。
為保障其他受獎人權益,請於2015年1月20日前提供資料,超過此期限前仍未回覆,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謝謝。
7-11 禮券500元 / 9名:
姓名 | |
ik****25 |
ik****25@yahoo.com.tw |
tio**p |
tio**p@yahoo.com.tw |
ivy.che***940***7 |
ivy***k@gmail.com |
沈*彥 |
alan***y**6@hotmail.com |
chu***ing****9 |
wuchu***ing***1@yahoo.com.tw |
|
|
馮*蔚 |
w***y3***21@yahoo.com.tw |
W*i *e |
c8***0@yahoo.com.tw |
kjh4***0 |
kjh4***0@yahoo.com.tw |
yi**a.l****7 |
ew***0@yahoo.com.tw |
教師特別獎勵 / 4名:
教師姓名 | 指導學生姓名 |
吳*怡 |
張*薇、王*翔、莊*真 |
鍾*成 |
洪*綺 |
陳*鎮 |
楊*儒 |
陳*聰 |
廖*陞、陳*儒 |
2014.12.12公告:
經獎金獵人工程部提供之參賽作品投票資料確認,部分作品涉嫌使用假帳號灌票、或一人開多帳號投票,已影響比賽公平競爭。為維護比賽公平性,將修改比賽評選方式為「加權制」。
評選方式修改為: 73%分數為主辦單位於初審入圍階段之評分、27%分數由投票級距計分,2組片長影片各別最後分數最高者頒予首獎獎項、次高者頒予佳作獎項。特此公告。
※ 如得獎者因涉嫌灌票而喪失得獎資格,將不予個別通知。
2014.11.26公告:
近期有參賽者反應部分作品涉嫌有灌票嫌疑,待比賽結束,主辦方將進行獲獎組別之查證,若確實有此情況,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主辦方有權將獎項瞬移給下一高票數作品。
一、活動名稱:2014勝方極光燈創意短片大賽
二、活動對象:
非主辦單位同仁之全中華民國國民,以個人或團體報名參賽皆可。歡迎各高中、大專院校生、主修行銷之學生或教授合作參加。
三、活動日期:
1.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為止。
2. 評選日期:
- 初審入圍:2014年11月3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止。
- 網路票選:2014年11月8日凌晨0時起至2014年12月8日凌晨0時止。
3. 得獎公布:2014年12月12日。
四、主辦單位:勝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動說明:
1. 徵件主題:
以「勝方光電之極光燈產品」為主題,呈現極光燈之特色或相關資訊。
(1) 極光燈之特色:
- 長壽命:平均壽命高達10萬小時。
- 採固態汞齊,可回收率達99%,符合環保效益。
- 可內建智慧控制系統:能夠依照天氣、路況、時間來調整照度及用電量。
- 高顯色值:色彩分辨更逼真。
- 不需要昂貴的散熱器或是大型的風扇來散熱。
- 無炫光:光線柔和、保護視力。
- 環境適應性強:可在-24℃~+40℃的環境下正常工作,並可特製在-40℃環境工作的燈泡。
- 提供較高的地面照度。
- 較低的營運成本、維修費用。
(2) 極光燈之應用範圍:
工業/商業/政府基礎建設:路燈、高天井燈及車庫、辦公室、公園等用燈。
(3) 更多極光燈相關資訊可上勝方光電官網查詢:http://www.amkosolara.com/tw/product.php
2. 徵件規格:
(1) 影片長度分為 2 組:( 1 ) 60 秒內;( 2 ) 3 至 10 分鐘。
(2) 形式不限,廣告、劇情片、動畫片等皆可。
(3) 影片像素需符合HD規格(1920X1080),影片格式為MPEG 2、MPEG 4或MOV檔。
(4) 請於影片結尾加入「勝方光電LOGO」及「勝方光電facebook活動連結(http://www.facebook.com/events/823097164370167)」
(5) 請將影片原始檔上傳至 YouTube 影音平台,影片標題請寫為【2014勝方極光燈創意短片大賽–作品名稱】。 (得獎者將個別通知提供影片作品光碟)
六、報名方式:
活動網站:http://contest.bhuntr.com/amkosolara
相關檔案下載連結:
七、評選方式:
比賽分為「初審入圍」及「網路票選」2階段。
1. 初審入圍:
主辦單位依主題適切性(30%)、創意表現(40%)、手法技巧(30%),進行初部評選,2組片長影片各選出入圍10名。
2. 網路票選:
通過初審入圍作品將公布於獎金獵人投票平台,開放網友進行票選,2組片長影片各別獲得票數最多者將頒予首獎獎項,次多者將頒予佳作獎項。
八、獎項說明:
競賽獎項
競賽組別 | 獎項 | 獎勵 |
片長 60 秒內 |
首獎 1 名 |
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整 |
佳作 1 名 |
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 |
|
片長 3 至 10 分鐘 |
首獎 1 名 |
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 |
佳作 1 名 |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 |
網路投票抽獎活動
凡參與網路票選的網友,即可參加抽獎。將於活動結束後抽出下列獎項:
獎項 | 名額 |
iPad mini (16G) |
1名 |
7-11 禮券500元 |
10名 |
教師及學校特別獎勵
一位老師帶領學生參賽,每帶領一件參賽作品可得獎勵金新台幣200元整。
一間學校若參賽作品達30件以上,可得獎勵金新台幣5,000元整。
九、注意事項:
1. 參賽者填報之各項資料須正確無誤,如經查謊報資料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及獲獎資格。
2. 參賽者報名之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並為尚未公開發表過之作品(包含:網路、部落格、YouTube等),且未曾報名參加其他活動競賽而得獎。如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及獲獎資格。
3. 參賽者報名之參賽作品內容呈現之影片、影像、音樂等無抄襲、剽竊及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並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及公共秩序。如涉及違反相關法令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並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及獲獎資格。
4.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所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廣告、廣播等權利。
5. 勝方光電所提供本競賽需使用之圖片資料等,僅授權參賽者於本次競賽中使用,參賽者對於本競賽所需使用之勝方光電圖片資料等,不可做任何未經圖像授權之利用、影印、轉載、交付、改作或是以任何方式洩漏。如有違反,需負法律上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
6.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7.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十、活動聯絡人:
聯絡人:黃昱慈 小姐
電話:(02)8647-3072#301
信箱:gina.huang@amko.com.tw
勝方光電官網:http://www.amkosolara.com/tw
facebook活動專頁:http://www.facebook.com/events/82309716437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