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苑子「我的減塑之道」創意影片徵選大賽

 2018 大苑子

「我的減塑之道」

創意影片大賽活動辦法

 

申請參賽證明表單(請於6/29填寫完成)

>>https://goo.gl/forms/WdXlg7sLY...

一、活動目的

大苑子自2014年4月起推出可重複使用之大容量分享瓶,並將每月22日訂為環保日,以鼓勵顧客培養節能減碳的習慣,大苑子希望藉由「我的減塑之道」活動(下稱本活動),尋找可能落實飲料杯減量的方式,並希望未來邀請飲料同業共同實行。

 

二、活動方式

台灣一年外帶飲料杯廢棄物就達15億個,為促進飲料杯減量再利用,減少垃圾量,期待透過本活動,號召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以「我的減塑之道」為主題製作短片,由「飲料杯減量」概念出發,共同腦力激盪創意解決方案,為環保盡一份心力,並喚起年輕族群環保減塑的意識。

 

三、活動對象   (已更新)

不限年齡之在籍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不限國籍(僑生亦可),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隊報名均可,團隊最多3人,不限參賽件數。

 

四、活動時程(已更新)

更:(一)投稿時間:107年5月7日至107年6月7日(23:59:59截止)

更:(二)第一階段評選:107年6月8日至107年6月12日

(主辦單位由所有作品中初選50部作品)

更:(三)第二階段評選:107年6月13日至107年6月15日

(評審各由50部作品決選30部入圍者與前6名得獎者)

更:(四)入圍名單公布:107年6月18日

(公布前30名入圍者,前6名得獎者獎項活動當天公布)

更:(五)最佳人氣票選:107年6月18日至6月22日(23:59:59截止)

更:(六):簡化頒獎流程,不必參加頒獎典禮,將直接通知得獎者


五、參賽投稿須知

(一)影片全長3分鐘以內(含片頭片尾)

(二)影片規格:16:9 Full HD,1920X1080

(三)影片標題需為:「大苑子『我的減塑之道』創意影片:『片名』」

(四)影片結尾需置入主辦單位提供「大苑子*我的減塑之道」Logo 

※「大苑子*我的減塑之道」Logo 連結:http://bit.ly/2Im5f83

(五)拍攝內容、形式、類型不拘;拍攝工具不限 本活動以Youtube為影片發表之唯一平台,參賽者上傳作品時需設定為「不公開」。

(六)參賽者須寄送檢附證明資料說明(學生身分證明檔與出生年月日證明文件檔,詳閱報名須知),請拍照或掃描回傳電子檔並email至yingshin_chen@dayungs.com,檔名請依照範例:王曉明-證明資料(學生身分證明檔與出生年月日證明文件檔兩份請置於同一檔案中)。

(七)參賽者應保證所上傳之作品為原創性著作,如為改作或編輯著作則應取得原著作權人授權同意(含同意授權予主辦單位使用),並無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如為共同著作之發表亦應取得共同著作人之同意。如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均與主辦單位無關,且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如主辦單位因此受有損害並得請求賠償。

 

六、評審方式

主題詮釋30%、創意與美感40%、拍攝技巧30%


七、評審團

(一) 大苑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邱瑞堂

(二) 大苑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形象部經理-張紋真

(三) 社團法人中華平面設計協會理事長-章琦玫

(四) 夢之怪物創意總監-李宗柱

(五) 三大國際廣告獎廣告插畫類金獎獲獎者-馬賽Kyo


八、活動獎項

獎項

名額

獎金

第一名

1

新台幣捌萬元整,獎狀乙紙/人

第二名

1

新台幣參萬元整,獎狀乙紙/人

第三名

1

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乙紙/人

最佳實用獎

1

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紙/人

最佳創意獎

1

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紙/人

最佳人氣獎

1

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紙/人

參加就有獎

不限

免費飲料電子優惠券3張


九、 最佳人氣票選與抽獎活動 

 (一) 活動方式 投票期間內,登入獎金獵人網站參與我的減塑之道創意影片募集比賽投票,每人每天每件作品各可投一票(可複選),從投票者中隨機抽出3名獲獎者(每投票帳號獲得抽獎資格一次)。

 (二) 活動對象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本人申請獎金獵人網站帳號後均可參與,一人限用一帳號。

 (三) 活動時程
最佳人氣票選時間:107年6月18日至6月22日(23:59:59截止)
人氣票選抽獎時間:107年6月30日

 (四) 活動獎項 
 愛文芒果冰沙第二杯半價電子優惠券10張,共三名

 (五) 注意事項
1. 活動本活動獲獎者本人須下載大苑子APP,並於活動結束後提供APP會員編號方可贈送愛文芒果冰沙第二杯半價電子優惠券,獲獎資格並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予第三人。
2. 活動獎項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並用,且不享APP訂購、外送等服務。
3. 本活動獎項須憑手機/行動裝置出示始得兌換,翻拍、影印等其他方式皆屬無效。
4. 活動獎項提供予獲獎人後,獲獎人須於07/31(二)至大苑子門市兌換使用完畢,逾期視同無效。 5. 活動獎項僅適用於大苑子中華民國境內之門市,惟大苑子清境夢想店、小瑞士店不提供活動獎項之兌換使用。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國籍之大專院校及碩博士在校生參加,參賽者不得以包含但不限於借名、假冒、頂替等方式參與本活動。如於入圍後主辦單位始獲悉資格不符者;或獲獎人未滿20歲而無法定代理人陪同並代為領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

(二) 大苑子集團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更:(三) 為簡化流程,入圍者不須出席107630日於台中文化創意園區聚知堂舉辦之頒獎典禮。

(四) 參賽者同意,所投稿之作品將無償並不限期間及地區授權予大苑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於包含但不限於門市之可播放數位媒體或其他宣傳管道。大苑子並得再授權第三人進行數位化、重製、編輯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以電子形式透過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式,提供顧客進行瀏覽、下載、傳輸等用途。

(五) 參賽者同意,於前項授權範圍內,大苑子有公開發表權,且為因應數位媒體之需求,得為本著作格式之變更,並在不變更文意之範圍內適當增刪或變更文句。

(六)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要求參賽者提供身分辨識之照片或其他文件以確認獲獎者身分。若獲獎者無法提供相關文件予主辦單位,或文件未達主辦單位審核標準,其獲獎資格將被取消。

(七) 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違反法律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本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得追回贈送獎項。參賽者並應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八) 依稅務稽徵主管機關規定,競技競賽獎項超過新台幣2萬元得獎者,須自行負擔10%的稅額後方可兌獎;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千元者,並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以供報稅使用。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 (http://www.etax.nat.gov.tw)。

(九) 主辦單位大苑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除保留修改本辦法與取消、終止、調整或延期此活動之權利外,並保有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參賽者一旦參與本活動,視為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

(十) 隱私權聲明

參賽者同意所提供之基本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校系、身分證明文件內容、電子郵件或聯絡電話,得由主辦單位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蒐集、處理及利用。利用期間為本活動期間及本活動辦理完畢為止,利用地區為台灣。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但若不提供,主辦單位則無法給予有效參加資格,亦無法履行提供獎項的義務。參賽者就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向主辦單位要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十一) 本辦法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有相關爭議應以台灣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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