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一、年齡、身份不限制
二、可組隊報名參加,不含指導老師至多四個人
【競賽期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8年2月2日(五) 23:59 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二、評審時間:2018年2月5日(一)至2月9日(五)(暫訂)
三、得獎公布:2018年2月26日(一),會公告於獎金獵人平台、A-myzone官方網站,並以電話聯繫得獎者。
【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請於2018年2⽉2日前,於獎金獵人平台競賽專頁上傳以下資料即完成報名。
- 報名表PDF檔(完整填寫完畢請轉成PDF檔,並上傳。)
※注意事項:
.單位/學校及部門/系所請填寫全名。
.一件作品對應一張報名表(不限參賽件數,得獎以最高獎項為限)。 - 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注意事項:
.參賽者應簽名。如未滿20歲,則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應有法定代理人之簽名。
.簽名後,掃描成PDF檔上傳。 - 個人資料授權書(親筆簽名,並掃描成PDF檔上傳。)
- 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不公開)、Vimeo(不公開)、Google文件等平台,再將影片連結貼到作品繳交欄位。
【注意事項】
一、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個人資料授權書及參賽作品檔案。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二、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以團隊名義參賽,報名表應詳列所有隊員詳細資料,並指定一名代表人。活動期間該代表人負責聯繫及得獎獎金頒發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隊內之所有成員與代表人,請自行分配團隊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也不可上傳不雅圖片、不當文字或電腦病毒等,如致主辦單位受第三人訴追,參賽者應給付主辦單位之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及第三人向主辦單位請求損害賠償之二倍懲罰性違約金。
四、參賽者有下列情形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不得受領獎項;如已領取獎項,參賽者有返還之義務:
- 不得將參賽作品參與其他競賽、作品已獲得其他競賽之獎項或其他單位已公開播送。
-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已轉讓與或授權第三人。
- 報名資料有錯誤、遺漏、不完全或虛偽。
五、同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六、得獎者同意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改作、編輯、出租、公開傳輸、散布或授權第三人進行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改作、編輯、出租、公開傳輸、散布等權利。得獎者除可獲得本競賽之獎項外,不得向主辦單位請求任何權利金、報酬或其他與本件競賽有關之給付。
七、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 致參賽者寄送之資料有延誤、錯誤,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不得異議。
八、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並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NT$20,000 以上,將預先扣取10%稅款。
九、為確保入圍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十、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十一、主辦單位有保留、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十二、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主辦單位有解釋權。
十三、如因本次競賽而涉訟,參賽者同意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