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愛情呼吸』約會暴力防治-宣導海報設計比賽

投稿時間

2015/10/03 上午 12:00-
2015/11/14 下午 11:59

投票時間

2015/11/18 上午 12:00 -
2015/11/25 下午 11:59

得獎公布

2015/12/05 下午 12:00

比賽時區

Asia/Taipei

『讓愛情呼吸』約會暴力防治-宣導海報設計比賽

活動舉辦辦法暨報名簡章

一、活動緣起:

大多數人在成長過程中會有許多與戀愛相關的困擾,只是不一定能說出口,在華人文化中,感情衝突仍被視為「私人事務」,她/他們經常將關係衝突視為個人感情問題,低估了暴力的危險性。近年來,因親密關係衝突而衍生的暴力問題,以及分手後的傷害事件在媒體上層出不窮,親密關係暴力的型態多元,往往涉及關係中僵化的性別角色與權力的不對等,在交往過程中,若無法找到合適的方式去化解衝突,就可能衍生肢體暴力、性暴力、精神虐待或高壓控制等傷害性的結果。家庭暴力防治法已於104年2月份修訂,納入非同居關係的親密暴力為保護範圍,且將於105年2月生效,為使民眾更認識不同的求助管道,在面對親密關係暴力時不再隱忍,而能運用資源來協助自己,我們期待透過「『讓愛情呼吸』約會暴力防治─宣導海報設計比賽」,造成更廣泛的影響力,讓社會大眾都能一同加入終止親密關係暴力的行列。

二、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三、參賽資格:

(一)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高中職學生及大專院校生(在學之研究生亦可)。

(二)參賽組別:【設計科系組別】(凡就讀美術、美工、視覺傳達、室內設計空間設計等)與【一般組】。

四、活動時間: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1月14日。

(二)104年11月18~25日網路評選及專業評審。

(三)104年11月27日『台南愛馨人─勵馨台南分事務所』臉書公告入圍者。

(四)104年12月05日頒獎典禮(地點另行通知)。

五、作品規格:手繪及電腦繪圖皆可。

(一)手繪

1.尺寸規格:對開。

2.繪圖方式:單面平面設計,繪畫形式不拘。

(二)電繪

1.尺寸規格:長29.7公分、寬42公分。

2.繳交檔案:需有以下兩個檔案。

(1)JPG檔(解析度至少300dpi以上)。

(2)原始檔(以下擇一繳交)。

a.AI檔,解析度至少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b.PSD檔,解析度至少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c.PDF檔。

六、繳交內容:

(一)手繪圖繳交內容:包含投稿作品、報名表、【著作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個人資料授權
書】;兩份授權書,如未滿二十歲者,需由法定代理人簽屬。

(二)電繪圖繳交內容:

1.繳交內容:包含投稿作品光碟、報名表、【著作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個人資料授權
書】;兩份授權書,如未滿二十歲者,需由法定代理人簽屬。

2.光碟格式:請為投稿作品命名(自行取名),後把檔案燒錄成光碟。

七、繳交方式:

即日起至104年11月14日,以寄件或親送方式,或點選馬上報名,才能完成報名程序。

(一)郵寄方式─寄至〈70060台南市中西區臨安路一段89號2樓後〉,收件人〈勵馨基金會台南分
事務所-海報設計比賽小組〉;請勿摺到稿件,可使用海報捲筒寄送。

(二)可於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8:00;親送至勵馨基金會台南分事務所(台南市中西
區臨安路一段89號2樓後)。

八、 評選方式:

(一)評選標準:主題掌握及意涵50%、構圖與視覺效果25%、創意呈現25%。

(二)評選作業:專家學者80%,網路投票20%。

(三)每人參賽作品限兩件,參賽作品一率不予退件。

九、獎項:

(一)設計科系組

第一名,1名;獎金5,000元與獎狀

第二名,1名;獎金3,000元與獎狀

第三名,1名;獎金2,000元與獎狀

佳作,5名;等值500元獎品與獎狀

(二)一般科系組

第一名,1名;獎金5,000元與獎狀

第二名,1名;獎金3,000元與獎狀

第三名,1名;獎金2,000元與獎狀

佳作,5名;等值500元獎品與獎狀

十、注意事項

1.僅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參加,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比賽得獎之作品,如有
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盜用、冒名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之情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
權、專利權及 其他 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如有違反活動辦法或法令行為,主辦單位將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4.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
申報,故得獎人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 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6.得獎作品即同意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保留刪修、再繪製之權利。主辦單位有
權行使一切重 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銷售,並運用於各
種製作物上,均不另行通知及致 酬。

7.未滿二十歲之參賽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8.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參與活動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

9.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以最新公告為準,本項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
時修改及補充 之,公告於『台南愛馨人』臉書,不另行通知。

10.參賽者之作品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

十一、活動連繫:

06-3582995,許社工;週一至週五09:00-18:00;

e-mail:goh1020@goh.org.tw。

十二、活動臉書:

台南愛馨人─勵馨台南分事務所(https://goo.gl/111X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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