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客】全台旅遊行程規劃大賽

參賽資格

1.對文字創作或旅遊規劃有興趣的朋友皆可參加,參賽件數不限。

2.旅行行程:建議使用樂客導航王全3D APP以及樂客玩樂APP做規劃,並把20家民宿擇一(附件一)規劃在行程中,而行程須為未發表、未參加其他比賽、且擁有合法著作權之作品。

3.行程天數:兩天一夜 或 三天兩夜。

4.景點照片:可引用線上照片,需註明來源且注意著作權。

※小提醒:景點照片自行拍攝,有額外加分。


作品規格

作品內容:需列出景點、交通工具、景點照片

詳情請見(附件二)



注意事項

1.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評定成績未達標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者,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 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5. 若有上述1、2、3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執行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執行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執行單位所有。

7.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參賽資格,亦無告知之義務。

8. 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請自行留檔備存;得獎作品後續須提供執行單位電子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9. 所有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執行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之權利。

10.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於執行單位,執行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印製及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且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勵品及獎座獎狀。以及對於執行單位商業與名譽上所造成之損失負起相關賠償責任。

11. 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獎金價值金額超過新台幣二萬元整(含)以上時,須請我國境內居住之得獎人預繳10%稅金、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總所得額19,274元以上者(含19,274元),應扣繳二代健保費2%。

11. 每名參賽者不限參加一組比賽,每組亦不限投稿數量,僅限得除參加獎外之一項獎項;評定成績未達標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12.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3.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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