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台灣流行音樂樂團原創大賞簡章
- 活動目的:
- 活動單位:
- 音響器材:吉他音箱、電吉他音箱、貝斯音箱。 各樂團須自行準備個人樂器,
希望透過這次比賽促進音樂交流,鼓勵新世代樂團創作及演出,提供舞台給喜愛 樂團的音樂人演出以及吸引熱愛音樂的民眾欣賞,並且藉由比賽發掘流行音樂產 業明日之星,讓台灣流行音樂潮流與樂團發光發熱,以帶動全球的東方文化原創 音樂新潮流。
指導單位:文化部
輔導單位:新北市文化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主辦單位:台北市流行音樂產業工會
執行單位:北北基影視流行音樂總工會
協辦單位:中華演藝總工會、台灣演藝經紀業聯合總會
三.比賽對象:
(一)參賽樂團:至少一位團員年滿 20 歲(有一年以上樂團經驗)
(二)參賽人數:2 人即可。
(三)參賽團數:最多一百五十團為限,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05 年 6 月 25 日前報名(可使用獎金獵人報名)。
報名費用:
新台幣一千元整
繳交報名費方式:
- 匯款 戶名:北北基影視流行音樂總工會(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 工會現場報名
ATM 轉帳 銀行代號:812 帳號:2068-1000-0883-28
請於台北市流行音樂產業工會現場報名繳費,
現場報名期限 6/14 為止
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 2 段 66號 2 樓之 3
台北市流行音樂產業工會
聯絡電話:02-2515-1580
傳真電話:02-2515-3929 E-mail:ttpau@yahoo.com.tw
(三)聯絡方式
1.mail 報名表 EMAIL 到:ttpau@yahoo.com.tw 主旨「2016 台灣流行音樂樂團
原創大賞-團名」。
2.現場報名: 報名表需填寫完整(團隊介紹及歌曲名稱等資料),並附上照片檔
※參賽者若是寄送報名資料後,請3 日內自行電洽 02-2515-1580
「2016 台灣 流行音樂樂團原創大賞」工作小組,確認完成報名,以維護您
參賽的權益。
五.比賽日期:
(一)初賽:105 年 7/1、7/8、7/15、7/22、7/29(週五)13:00~22:00
(二)複賽:105 年 8/5、8/12、8/26(週五)13:00~22:00
(三)決賽:105 年 9/2(週五)13:00~22:00
報到時間
(1)比賽隊伍請於當天彩排前一小時報到。
(2)正式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參加比賽之選手,對於賽事如有任何問題需於賽事前三日先行以書面提
出, 經入圍及得獎名單公佈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再有異議。
六.比賽限制: 比賽規則:
1.參賽自創曲須附上歌詞,請自行預備 6 份歌詞給評審參考。參賽歌曲必須是原
創且未曾公開發行、 販售以及參與販售的作品。
2.樂團比賽時間:需提供完整曲目的表演,時間需控制在十分鐘內,另外上下台時
間以及準備時間需控制在十分鐘內,總時間為二十分鐘(含比賽、setting)。
3.禁止採用卡拉OK伴唱或MIDI預錄播放模式參賽,純演奏曲目不予計。
4.各隊參賽曲目不得於賽程中任意逕予更換,以報名表為主,如需更改需在比賽
前天告知。
5.參賽自創曲目若有侵權違反著作權法等訴訟,由參賽團體自行負責處理
6.歌曲語言僅限國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四種語言,其餘皆不予承認跟計分
樂器使用說明:
1.賽事現場需自備樂器並事先提供演出樂器規格清單以利現場收音作業。
2.主辦單位提供爵士鼓組(鼓棒自備)、鍵盤樂器及自備樂器之基本收音
、音響 系統、麥克風及譜架。
3.上述樂器外,參賽樂團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樂器(如:電吉他、電貝斯、
電音 琴、導線、自備鍵盤樂器、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
七.評分方式及流程:
(一)評分方式: 表演一首曲目 評分方式採取 100 分為滿分,成績以全部評審評
分加總。 評審團:陳桓浩、李庭匡、韓賢光、蘇靖淑、施文彬、余傳賢、
高國綰、李佩璇、 朱立勛、吳家豪、鄧廣福、吳梵 評分比例: • 整體音樂表
現(主唱及樂手技巧、詮釋、和諧度、團隊默契)40% • 音樂原創性
(詞曲創作、編曲)40% • 舞台表現(台風、舞台魅力、表演特色)
20% 決賽評分將統一計算並現場舉行頒獎典禮
八.獎勵方式: 名次 獎項 數量
第一名 獎金 10 萬、獎盃乙個、新北市文化局獎狀 1 名
第二名 獎金 5 萬、獎盃乙個、新北市文化局獎狀 1 名
第三名 獎金 3 萬、獎盃乙個、新北市文化局獎狀 1 名
最佳團體獎 獎金 1 萬、獎盃乙個、新北市文化局獎狀 2 名
前三名獲得台灣演藝經紀聯合總會經紀合約(上述獎項、獎狀等相關內容,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九.特別備註事項:
1.所有參賽者報名比賽所繳交資料均不退還,即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相關指定合
作媒體或平台,包括參賽者之姓名、基本資料、肖像、錄影、錄音著作,
於相關活動宣傳品、報導刊登及各媒體平台做播放或轉播,不另計酬使用。
2.每人以報名一團為限,不得同時出現於不同團,違者取消該團資格
3.報名資料上的表演人可憑比賽證明進場,其餘人員皆須憑票入場
4.比賽當天遲到即刻取消資格並沒收報名費
5.主辦單位提供舞台,麥克風以及以下設備 一.樂器:爵士鼓。
主辦單位不提供以下器材。 (如:吉他、電音琴、電吉他、貝斯、效果器
、鼓棒、line-in 線材… 等)
6.比賽日期若有更改,以中華演藝總工會官方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7.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隨時修訂之權力,並公布於官方粉絲專頁及官 方網站
8.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 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與 2%二代健保,始得領獎;中獎 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 扣繳 20% 稅率。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
若不願 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台灣流行音樂樂團原創大賞報名表
樂團團名: | 聯絡電話: | |||
同意比賽所有規範請簽名: | ||||
需要提供的樂器: | 匯款帳號後五碼: | |||
主要聯絡人: 電話: E-mail: | ||||
團員 | 中文全名 | 身分證 ID | 連絡電話 | |
主唱人 | ||||
吉他手 | ||||
鍵盤手 | ||||
貝斯手 | ||||
鼓手 | ||||
其他 | ||||
自創曲目: 國台英日 1.歌名:原唱人 | ||||
樂團簡介(附上樂團清晰團體照~建議大小為 1 M / 解析度 300 dpi, jpg 或 png 檔) | ||||
自創曲簡介: | ||||
請仔細填寫,將會依據資料為您製作比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