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由於主辦單位希望能邀請更多對臺南古都商圈文創商品開發有熱忱的
(系統得獎公布時間為初選名單公布)
一、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不限本國籍,外籍人士皆可報名參賽。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若有任一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申請程序。
(三)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承)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二、作品類型
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不限,主只要是以臺南市安平商圈、東山商圈、孔廟商圈為創作主題之文化創意商品皆可,舉凡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產品等,亦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參賽作品必須考量商品量產的可行性。
三、設計主題標的
(一)作品須以「安平商圈」、「東山商圈」及「孔廟商圈」其中擇一進行設計。
(1)安平商圈:。請以商圈LOGO主題,意涵包括安平古堡、安平夕照、俗語「基隆雨、新竹風、安平
湧」,其中的安平湧來發想。
※安平商圈聯絡人:林敬朝總幹事0914-143-434。
(2)東山商圈:以咖啡產業為主題。
※東山商圈聯絡人:林振隆理事長06-6863156(請下午撥打)。
(3)孔廟商圈:以「全台首學、金榜題名」為主題;
※孔廟商圈聯絡人:黃文龍理事長 0932-769-534。
(二)參賽者須與商圈代表進行討論與溝通,了解該商圈對於文創紀念品之需求。
(三)考量未來將進行量產,設計物請先行進行量產估價,數量300份、500份,建議單價設定於新台幣50元內
(含稅)。
四、承辦單位聯絡訊息:
(一)郵寄或親送地址:
- 郵寄:71005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T805),「2016古都商圈-文創臺南」文創紀念品競賽」活動小組收。
- 親送:南臺科技大學教學研究大樓T棟805室,收件時間為上班時間上午9:30至下午5:30止
(二)聯絡電話:06-2533131分機7309(謝小姐)
(三)連結網址:南臺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http://vc.stust.edu.tw/
五、作品規格
(一)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 請至http://vc.stust.edu.tw/「2016『古都商圈-文創臺南』」文創紀念品設計競賽」網站連結報名。
- 報名文件(至活動網站下載;點擊『馬上報名』,輸入基本資料及上傳作品相關文件):
- 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案,若入圍前三名及佳作者,作品原始檔AI或PSD(PSD檔dpi請至少設定300以上)燒錄成光碟以及原稿之報名表、著作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及個人資料授權書親筆簽名原稿,須寄至承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得獎者若未於指定期限內繳交上述文件原稿及檔案光碟,則視同棄權由備選者依序遞補。
- 完成作品上傳後,請參賽者須自行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以確認作品上傳成功。
- 報名表(請於活動網站填寫)
- 著作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親筆簽名,並掃描成JPG或PDF檔上傳,解析度200dpi以上。)
- 個人資料授權書。(親筆簽名,並掃描成JPG或PDF檔上傳,解析度200dpi以上。)
- 參賽作品圖稿電子檔JPG檔(A3,解析度請至少設定300dpi以上,10Mb以下,上傳資料請轉RGB。)
u設計說明:檔案內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如故事文化、建築物、生活習俗等)。
u設計作品 3D 模擬示意圖檔(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300dpi)。
(二)決選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尺寸 105X148mm,解析度 300dpi)。
2.參賽作品實體 1:1 打樣品(請務必敘明作品名稱及作者)。
3.作品須郵寄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教學研究大樓T棟805室,親送收件時間為上班時間上午9:30至下午5:30止)。
六、競賽流程
(一)線上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5年11月21日(星期一)止。
(二)初選作品名單公佈:暫定於105年11月28日(星期一)公佈於承辦單位網站。
(三)入圍作品繳交期限:105年12月15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
(四)得獎名單公佈:暫定於105年12月23日公佈於承辦單位網站。
(五)頒獎典禮暨成果展:暫定於105年12月30日(星期五)。
七、獎勵內容
名次 | 員額 | 獎勵內容 |
金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2萬元、獎狀乙紙 |
銀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乙紙 |
銅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5千元、獎狀乙紙 |
佳作 | 5 名 | 每名獎金新台幣 3千元、獎狀乙紙 |
優選 | 10 名 | 每名獎狀乙紙 |
共18名 |
八、評選方式
(一)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並初選出 36 件為入圍作品,經繳交實體打樣品進入決選程序。由主辦單位及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及決選得獎作品。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最終得獎名次,並頒發獎金及獎狀。
九、評選標準
(一)適切性:與文化臺南商圈之詮釋意涵 30%
(二)原創性:構想創意是否特殊獨特 30%
(三)商品化可行性:是否可製成商品 20%
(四)藝術性:外觀造形美感 20%
十、智慧財產權授權
(一)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授權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給報酬及通知,本人保留但不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行使著作人格權。就本徵件得獎作品之作品圖稿,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二)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三)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一、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一)參賽作品必頇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者,需自行負責)
(二)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為確保入圍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四)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五)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六)參賽作品與文件請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
(七)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八)未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
(九)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
(十)得獎者請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十一)獲獎所得獎金將依照我國規定扣所得稅。
(十二)主(承)辦單位保留競賽時間及競賽相關定變動之權利,若有任何變動將另行公告,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