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獲選為優選團隊者,應以提案內容做為2016畢業製作主題。
- 參加本案之提案內容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如有違反,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
- 獲選為優選團隊者,因本案涉及指導企業研發、產品、市場等相關機密資料,需配合簽署產學交流同意書及保密協定。
- 獲選為優選團隊及標竿團隊者,於新一代設計展展出時,請事先詢問企業可否掛名出題企業為諮詢企業/合作企業於展區、專刊等作品相關內容中,並與企業確認掛名形式。
- 獲選為優選團隊者,如後續將以本案之提案內容與諮詢企業/合作企業以外之其他企業洽談合作,須先知會諮詢企業/合作企業。本活動之參與企業如對於優選團隊提案作品有商品化意願,於一年內可就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約權。部分企業已於出題內容中特別標示智慧財產權或優先洽談合作權等相關說明。
- 獲選為優選團隊及標竿團隊者,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展示素材,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 本案報名資料為新一代設計產學交流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主辦及執行單位須蒐集報名參與者個人資料,報名參與者可選擇是否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以便執行新一代設計產學合作各項相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新一代設計產學交流所需之聯繫及通知作業。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不利新一代設計產學交流相關之聯繫無法與後續宣傳推廣服務。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
收件與聯絡資訊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5-16年「新一代設計產學合作」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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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86-2-2745-8199 ext.531陳郁真 │ ext.623 王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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