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說明】
- 「環保集點制度識別標誌(LOGO)票選活動」之候選作品由具有大眾傳播、環境教育、環境保護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組成評審團初選後,挑選出10件作品進入複選階段,複選階段評比方式如下:
- 網路票選:於103年4月1日至103年4月7日23:59時進行網路投票,就15名入圍者進行投票,票數最高作品得4積分,票數次高作品得3積分,票數第三高作品得2積分,票數第四高作品得1積分;若存在2件作品同票數,則序位順延(如:同時兩件作品獲最高票積分,則不發給次高票積分)。
- 評審團評選:由5名評審團代表各就10名入圍作品進行序位排名,各代表分別依評分標準參考給予前4名作品序位積分,第一序位作品得4積分,第二序位作品得3積分,第三序位作品得2積分,第四序位作品得1積分。(評審團評分標準參考:創意及主題呈現30%、環保相關性20%、設計完整性20%、美感或美觀性15%、圖面表達15%)
- 複審結果:票選結果積分與5名評審團代表之評選序位積分加總(即網路票選視為1名評審團代表),依選出積分最高之前4名並經環保署決議後依序為特優(1名)、優等(1名)及佳作(2名)作品。若因積分數相同無法直接選出特優、優等及佳作作品,則依評審團評選序位積分加總較高者為優先獲選;倘仍無法選出,則由環保署決議之。
【注意事項】
- 嚴禁開設分身帳號及惡意灌水等破壞活動之行為,若活動中屢次再犯,查證屬實將直接撤銷參加資格。
- 本活動之相關訊息,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視活動實際參與狀況,主辦單位有權並保留對於本活動內容做適度修正以及終止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