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導影片

一、參賽對象:

1.任何對影像創作或金融議題有興趣的朋友都歡迎參賽。

2.參賽者以具中華民國國籍為限,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團隊成員至多5名。

3.參賽件數個人/團隊限2件,作品必須未在全球任何一地網站、廣告、影音平台、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多投。

二、繳件規範:

初賽

1.拍攝內容:請以「故事發想大賽一獲獎的10個故事」做為拍攝主軸,可任選其一或多部做為拍攝腳本並融入自身元素(改編)。<前往10個故事>

2.競賽目的:訴說消費者生活中應為自己的「權益」發聲,「看見」它、「傾聽」它,並透過影片,期許「預見」零消費糾紛的未來,讓更多人認識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3.影片製作方式:以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所拍攝,不限拍攝手法。符合徵件規格之作品均可投稿。

4.影片長度:90~180秒(預告片形式,含片頭及片尾)。

5.影片解析度:1280*720 p以上。

6.影片格式: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主(含avi/mov/mpg…等),但參賽者須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以供主辦單位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

7.影片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發音的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並對翻譯內容負責。

8.第一階段「微微道來,預見未來」故事發想大賽,得獎作品內容屬參賽者之創意發想,不代表本中心立場。部份得獎作品所描述之金融消費爭議事件或處理方式,與實際市場操作及本中心之處理情形或有落差。為避免拍攝之結果造成大眾誤解,或對金融機構不當之偏頗描述,請第二階段微電影拍攝團隊於選定腳本後,先至本中心官網https://www.foi.org.tw/index.html查詢相關內容,並諮詢金融專業人員或單位,以確保影片內容正確。

複賽

1.拍攝內容:請入圍者應用「工作坊」學習內容,優化初賽繳交作品(重拍也可),並拉長影片長度時間至5~10分鐘。

2.影片製作方式:以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所拍攝,符合徵件規格之作品均可投稿。

3.影片長度:5~10分鐘 (含片頭及片尾)、30秒預告片。

4.影片解析度:1280*720 p以上。

5.影片格式: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主(含avi/mov/mpg…等),但參賽者須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以供主辦單位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

6.影片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發音的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並對翻譯內容負責。

7.影片全程應標示「廣告」二字,並於片尾加註「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及www.foi.org.tw等文字。

三、報名方式:

1.競賽官網線上報名投稿

  • 拍攝完成短片後,於活動徵件時間上傳作品至個人YouTube帳號,並將參賽影片設定為開放公開瀏覽,同時開放影片嵌入功能。
  • 請於105年11月21日(一)前填寫活動徵件官網參賽報名基本資料、提供作品連結、創作理念,並上傳「參賽同意書」之掛號函件執據。

2.實體繳件

  • 參賽同意書」(附件)『親簽正本』採郵寄掛號方式寄至10041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17樓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收,並註明【「微微道來,預見未來」微電影大賽】,收件至105年11月21日(一)為止(以郵戳為憑)。

客服專線:「微微道來,預見未來」競賽小組02-7730-7613連絡時間為(AM 11:00~PM 0600

投稿成功之作品,須完成上述規範,所填寫及上傳之檔案請自行留底備份,恕不退還。若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競賽時程:

備註:以上各階段預定時程,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予以調整並另行公告,相關活動訊息請見「微微道來,預見未來」微電影比賽活動官網(網址:https://ent.bhuntr.com/foistory/)。

五、評選方式:

1.資格審核:即日起至105年11月21日(一)進行官網報名,競賽小組將會進行作品資格審核,符合競賽規定的作品即進入評選階段。

2.線上評選:主辦單位與學者、專家及業界代表以線上評選方式針對評選標準項目,各別給予評分,並選出20組入圍初賽面試,如有同分狀況,可增額錄取入選面試。

3.初賽面試:主辦單位邀請20組團隊,於105年12月10日(六)(每團隊至少2位),各別給予評分,並由學者、專家及業界代表評選出10組參與複賽工作坊。

面試內容:先撥映第一階段影片,由參賽者以簡報方式,簡介影片拍攝方向以及大綱內容、欲傳達意旨。每組報告時間約10分鐘。


4.複賽工作坊:

  • 10組(團隊至少2位)於105年12月11日(日)出席參與工作坊,並運用於工作坊學習的內容優化作品,參與工作坊之團隊可現場獲得新臺幣15,000元參賽補助金,參加當日請備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便於領取。
  • 10組於106年01月03日(二)17:30分前繳交決賽作品(10分鐘影片及30秒預告片),將於工作坊當日提供複賽作品繳件方式。
  • 決審會議: 由主辦單位與學者、專家及業界代表以會議方式,於106年01月09日(一)評選出最終5組得獎者。

六、評選標準:

1.「故事主題切題性」 35%

2.「導演執行(分鏡、畫面美感、演員表現)及製作技術(攝影、剪輯、燈光)」 30%

3.「創意呈現」 20%

4.「劇情內容流暢性」 15%

七、獎項:

1. 冠軍1組,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精美獎盃

2. 亞軍1組,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精美獎盃

3. 季軍1組,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精美獎盃

4. 佳作2組,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獎狀1面

 入圍10組榮獲新臺幣1.5萬元拍攝補助金(本次主辦單位提供參賽補助金予入圍團隊,並於工作坊當日現場發放,補助金得推舉一位代表領取,分配方式則由團隊自行協議,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另入圍團隊如無法出席複賽工作坊視同放棄複賽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是否依排序遞補之權利。)

八、評選結果公佈

主辦單位將於106年01月10日(二)於競賽官網公佈得獎名單,並於106年01月中旬 舉辦頒獎典禮及記者會,舉辦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九、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執行單位:奧美公關

合作單位:獎金獵人

十、評審委員

待確認後更新

十一、應備資料

參賽同意書(個人參賽附件)(團體參賽附件

十二、注意事項:

1.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盡早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上傳,主辦單位將以系統後臺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成功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客服信箱(contest@bhuntr.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及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105年11月21日(一)23:59以前反映至客服信箱,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2.完成報名即視為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不完整、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事及刑事之責任。

3.完成報名即視為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且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4.未滿20歲之入圍參賽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期間驗證進入決選之參賽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屆時若無法提供簽署之參賽者,主辦單位得取消決選資格。

5.參賽者如為多人組成之合作團隊,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包含但不限於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須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另得獎之獎項、獎金/品得推舉一位代表領取,所有獎項、獎金/品之分配方式由團隊自行協議。

6.參賽作品應以自行創作為原則,且不得有抄襲、仿冒等違法行為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如採取國內外授權取得、徵求創作、專業人員設計等,均須合法取得,不得抄襲或違反相關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重製權與著作權等之規定,並須於交付稿件作品時同時提出取得授權之合法證明文件正本。

7.參賽作品若有引用他人商標、著作、影音時,參賽者應保證已取得權利人之授權並同意且付清相關費用,並於參賽作品註明出處。參賽作品引用之任何商標、著作、影音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糾紛,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致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予賠償並自負民事或刑事上之責任。

8.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品。

9.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一切合法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著作權),及完整授權商業/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品;如致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予賠償並自負民事或刑事上之責任。

10.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得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予賠償並自負民事及刑事上之責任。

11.參賽者須同意將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授權第三人進行前述行為及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2.所有參賽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於活動進行期間,作宣傳推廣之運用。

13.主辦單位有權不公開參賽者之得分成績,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決定,對得分成績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4.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個獎項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15.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得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16.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內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1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項總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獎項須代扣獎品總價值 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並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18.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主辦單位之解釋及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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