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
- 已參加比賽得獎、已獲文學補助之作品、或已輯印成書者,不得參選。
- 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
- 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撒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或入圍證書。
- 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 負責。
- 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轉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 主辦單位具有得獎作品最終決定權,得獎者以公告名單為主。
-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將於104年5月間在活動粉絲頁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