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lamove30秒創意廣告群包大賽-第二階段:徵腳本
請依照第一階段得獎者的創意,進行腳本的撰寫投稿!
得獎者 一.
創作者:Teemo
作品標題:
啦啦快送,頌盡心意
發想原由:
雖然爸爸在我國中一年級的時候就過世了,但從前爸爸總時不時的買禮物給我,即使是颳風下雨,即使是人為因素,他也會盡全力把禮物交給我,但是我也會擔心爸爸要是遇上危險怎麼辦,所以假設大家能知道有這麼一個快送服務,那想要傳遞心意也會更加方便安全。
廣告創意內容:
在聖誕節這天,一位父親為了自己心愛的女兒,拼命的工作,
就是為了要將手上的禮物交給女兒,很不幸的,恐龍老闆宣布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全體"加班開會",焦慮的爸爸,在會議中,既不能打電話,
更不可能離開,這時,他打開啦啦快送APP,呼叫救兵,
禮物順利的送到女兒手中,回到家,爸爸笑了,因為桌上有張紙寫著:爸爸我愛你。
(畫面跳出:為了最愛的人,值得最好的服務。)
得獎者 二
創作者:小火柴
作品標題:
啦啦 a game
發想原由:
快、小巷弄、24小時,
又加上本身喜歡創作布袋戲的前提下
結合這些為發想點,輔以"奪魂鋸"主軸核心去完成
廣告創意內容:
開頭,一名白面具男子從視訊中要求主角要在十分鐘內將巨大箱子送至眼前納那狹小又歪曲紐巴的巷弄盡頭,這樣主角才能活命。
然而話才講一半,主角已經達成任務。白面具不可置信的說怎可能?
而主角也只輕描淡寫的說了:我是啦啦送貨員阿...
影片結束,打上slo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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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啦啦快送是亞洲最大的即時物流平台,透過網頁及App方式進行24小時的快遞叫件。
我們希望台灣能夠成長起飛,讓大家可以熟悉這個新型態的物流媒合,創造新
的物流時代,因此我們決定,30秒創意廣告由你來製作!
我們喜歡各式各樣的想法,喜歡有特色的方式呈現,喜歡創新不受拘束的理念
,喜歡獨一無二的自我風格。
並且以全新的三階段群包製作模式:
第一階段:徵創意
第二階段:徵腳本
第三階段:徵影片
讓專業的你們,只做你們專業的事。
拍出最屬於我們大家的「lalamove啦啦快送」。
廣告走向:
lalamove啦啦快送在2015年正式登台,到底身為365天全年無休的小蜂鳥司機要
怎麼樣介紹自己給大家認識呢?
(1)以介紹lalamove啦啦快送平台為主,可以是一個短故事、搞笑廣告、紀錄呈
現…等等,自由發揮
(2)啦啦快送slogan:啦啦即時送、便利小巷弄
※入選之得獎者及團隊,更可以有機會與我們更進一步接觸,甚至加入我們啦
啦快送的大家庭喔!
喜歡跨國外商公司以及新創團隊的你們,讓我們一起打造台灣的「完美快遞」
吧!
參考資料:
lalamove官網:http://lalamove.com
lalamove Blog:https://pastewall.com/13099/wall/1
lalamove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lalamovetaiwan
比賽流程:
第一階段:徵創意
以150字內表達你覺得最棒的創意!被選中就有獎金喔!
第二階段:徵腳本
由第一階段的得獎作品中,進行分鏡腳本的發想,並同時附上團隊的過往作品及經歷
第三階段:徵影片
由第二階段獲勝的腳本進行拍攝,最後繳交作品
比賽走期:
(1)
第一階段:3/1-3/15
第一階段公佈:3/18
第一階段領獎:3/18-3/31
(2)
第二階段:3/19-4/2
第二階段公布:4/6
第二階段領獎:4/6-4/20
(3)
第三階段:4/7-5/8
第三階段得獎公佈:5/15(一個禮拜審查期)
第三階段領獎:5/22 lalamove司機分享會上現場頒獎
比賽獎項:
第一階段-點子獎
入選獎兩名:5000元
第二階段-腳本獎
入選腳本兩名:10000元
第三階段-廣告獎
入選廣告一名:50000元
評分方式:
lalamove台灣總公司評選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4.若有上述1、2、3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5.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6.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7.得獎者之作品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8.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9.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得獎作品即同意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保留刪修、再繪製之權利。主辦單位有權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