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喜好旅遊、攝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報名方式及參賽者徵選
第一階段初選
1. 於活動徵選期間內上傳以下指定作品(1)與(2),並完成報名資料填寫。
(1)日本岡山縣4天3夜旅遊拍攝計劃。
a.旅遊拍攝計劃需於下列岡山縣官方網站或臉書粉絲團中選出,且行程中除了岡山後樂園、岡山城及倉敷美觀地區以外,至少再挑選三個景點。
b. 旅遊拍攝計劃請以Word檔提供,內容需包含拍攝行程、景點。範例參考
(2)既有的旅遊風景照片作品10張,拍攝地點不限。
2. 針對其投稿作品,將由主辦單位選出8名入選者,並主動連繫之。其餘未入選之參賽者,恕不另行通知。
3. 入選者將受邀至日本岡山進行4天3夜的旅行及拍攝。無法配合出發日期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保有更改入選者之權利。
4. 入選者需同意第二階段比賽所規定所有事項,並簽署繳交第二階段作品同意書,使得參與日本岡山縣實地拍攝。
5. 入選者需同意配合親自出席2017年10月7日(六)於台北市所舉辦的頒獎儀式。
第二階段決選
1. 入選者需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時間內繳交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未滿20歲者需請法定代理人簽名)及日本岡山縣拍攝之作品50張。
2. 日本岡山縣實地拍攝之50張作品需註明拍攝地點,其中自選出10張作品參加第二階段評選。
3.第二階段評選之10張作品,各別撰寫各作品之 標題(20字元以內)。
4. 繳交之日本岡山縣須為,畫素1200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照片,解析度300dpi以上之JPG檔,不得插點擴檔,需為原檔,不得壓浮水印等加工,JPG壓縮比之影像品質須達”最大”。如使用底片拍攝者,請先轉為電子檔。
5. 檔案需燒成光碟親送或寄至承辦單位之指定收件地址,如無法繳交上述物件,將喪失參賽資格。
6. 入選者需同意配合親自出席2017年10月7日(六)於台北市所舉辦的頒獎儀式。
活動相關須知
1.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的修改權,修改後不再另行通知。本競賽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主辦單位決定競賽停止或延期辦理。
2. 通過初選之參賽者需與主辦單位討論岡山拍攝時程並接受其安排,若無法接受者,視同棄權。
3. 至日本岡山縣拍攝行程為四天三夜,於日本岡山縣拍攝期間需遵守主辦單位指示,團體拍攝時間,不可擅自脫隊進行拍攝。
4. 前往日本岡山縣拍攝補助不包含簽證、旅遊保險費用及往返桃園機場之交通等費用。
5. 所有參賽作品除本競賽提供之素材外皆須為本人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
6.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完成之參賽作品擁有一切合法著作權利,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權利之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自行承擔。若經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得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任。
7. 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毁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8. 參賽者得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或得獎資格。
9. 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均不負任何責任。
10. 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留刪修之權利。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送、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推廣、製作輸出圖、印製或其他商業利用及不限地域、時間、次數與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得無償典藏、重製、發行及利用,相關權利均不另予以通知且均不另給酬。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13. 得獎者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該人選視同從缺。
14.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者領取獎品及獎金時,應提供身份證件影本或載有「身份證號」之文件影本,並填寫含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等資訊之領獎明細清單,供主辦單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6. 凡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同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事先通知或取得參加者的同意。
17. 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均不負任何責任。
18.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圖像照片、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19. 本活動為公開良性競賽性質,參賽者不得有舞弊、或惡意攻擊訐等情事。參賽者擔保參賽作品為自行創作之真實品,絕無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侵害他人權利或變造、改作等情事,並已確獲照片主題人物全部之同意參賽。如發生盜用、抄襲或一稿多投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應對傳送的資料負責,所提供之資料若有侵害第三人權利,應由參賽者負全部責任。
20.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活動相關問題請e-mail至visitokayamatw@gmail.com
評分項目
第一階段初選
1. 拍攝旅遊計劃(50%)
2. 攝影技巧(50%)
第二階段決選
1. 最具日本岡山魅力(40%)
2. 攝影技巧(30%)
3. 人氣(30%)
活動獎項
第一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奬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一只
第二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奬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一只
第三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奬金新台幣貮仟元+獎狀一只
第四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第五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第六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第七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第八名日本岡山4天3夜旅行(價值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網友決選投票參與獎5名(日本岡山縣相關小禮物)
網友投票參與獎
1. 投票期間2017年8月28日~9月10日
2. 活動期間至【第三屆桃太郎的故鄉日本岡山旅遊計劃暨攝影比賽】活動網站參加票選活動,針對最喜愛的作品進行投票,每個Facebook帳號每天限投1票。
3. 2017年10月12日自合格投票者中,由電腦隨機抽出5名幸運得獎者,並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得獎者需於2017年10月20日前回傳基本資料,逾時視為放棄且不再遞補。得獎者應詳實填寫個人資料,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正確,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項或任何責任。
【基本資料】
(1)Facebook帳號:
(2)電子信箱:
(3)真實姓名:
(4)出生年月日:
(5)連絡電話:
(6)寄送地址:
4.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本活動贈品依址寄送者,如因運送過程所致之毀損、滅失、遺失、盜領等情事,應由得獎人自負責任,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獎品。
5. 本活動之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更改、轉讓或折換現金。
6.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的修改權,修改後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