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的路,幸福微光」影片比賽

【創作提醒】i守護 愛守護 徵選倒數兩周!


參賽須知及流程:

每一參賽者(團體)投稿件數不限。

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參賽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

影片完成後上傳至YouTube(並保留至少720×480像素以上的檔案),並請在影片資訊設定非公開,以網址為報名依據,須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頒獎公告為止。

報名方式一:請逕上官方網站報名。

報名方式二:填寫報名表,並且附上影片連結,

Email至承辦單位窗口:may.wu@inspireact.com.tw (02-2502-5828#245 吳小姐)

作品規格及著作權:(未符合以下格式、規定者視同棄權)

影片長度:30至300秒(含片頭),影片片頭僅能出現作品名稱,片頭片尾請勿出現任何工作人員表。

參賽者須用行動裝置(手機/pad)作為影片拍攝的工具,作品若入圍決賽,需提供使用行動裝置(手機/pad)拍攝之佐證(ex:傳送手機影片檔案之截圖)。

影片格式:至少720(W)×480(H)像素以上之影片格式,檔案格式可為avi / mov / mpg 格式,作品若入圍決賽,參賽者(團體)須提供主(承)辦單位原始檔作品光碟數份,屆時將有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著作權相關事項:

1.音樂、影像及文字等: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若使用受著作權規範的音樂素材,參賽者須備妥作品音樂版權授權書,通知入圍後需與影片光碟一併提供主(承)辦單位。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3.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得獎作品如涉及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勵,得獎者不得異議。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4.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轉讓予主(承)辦及公益支持單位宣傳及使用。

5.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承)辦及公益支持單位所有。主(承)辦及公益支持單位享有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及公益支持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勵,並得就本公司所受之損害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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