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芳食品【金磚肉干尚蓋讚】

【金磚肉干尚蓋讚】

 
金磚肉干對你來說是什麼呢?

可以是一則搞笑短片、也可以是一段溫馨、感人、勵志小故事,發揮你的想像力,遠離商業,呈現無限創意。

讓我們一起探究裕芳金磚肉干的奧秘!
 

主辦單位

裕芳食品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 

朝陽科技大學 傳播藝術系

   
活動辦法

參加對象:不限身份(社會人士或學生),可團體報名,也可個人參賽,作品需為原創性作品。

參賽費用:本活動參賽者無需繳交任何參賽報名費用,影片的製作經費需自行吸收。

活動說明

 (1)短片主題:活動徵求30秒短片,發揮創意並以指定商品裕芳-金磚肉干來呈現。

配合此活動,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5日,本店指定商品金磚肉干買二送一。(限參賽者,請結帳前告知;如在網路商店購買,請備註填寫為活動參賽者)

 (2)短片規格

●需為30秒短片(在此時間限度外的影片評選單位有權斟酌扣分,)
●參賽短片需為原創性作品
●不限影片風格,任何形式皆可發揮。(EX:一個口號,一段舞蹈,一個搞笑,一個生活……)
●拍攝媒材不限 (3D、2D皆可創作)
短片中須明確的看到指定商品裕芳-金磚肉干及其食品包裝
●短片必需附上本活動附本提供的裕芳專屬LOGO透明檔作為影片結尾(請參賽者自附加文件檔下載)
●短片上傳至YouTube,請依規定填寫相關資訊:

a.「標題」固定:作品名稱–金磚肉干尚蓋讚
b.「說明」填寫:請簡述作品內容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月15日止,以收到報名表的時間為準,逾期概不受理。

報名方式: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報名及上傳。
(所有參賽短片我們皆會統一貼於裕芳官網,供參賽者自行前往觀賞)

步驟一:上傳短片至Youtub
步驟二:至"馬上報名"完整填寫報名

評選標準

符合主題                         50%  <是否有指定商品的呈現>               
創意呈現與視覺美感         50%

網路最佳人氣獎

參賽者從即日起至103年1月20日晚上11:59止,都可以在網路上進行人氣分享。
參賽短片將於網路YOUTUBE平台進行人氣選拔,本活動依照該短片的「YOUTUBE點閱率」和「喜歡的按讚數」來做總加的計算,

最高者可獲得此獎,若同票數則以評審判定較有創意者獲得獎項。

活動獎項

第一名  新台幣五萬元

第二名  新台幣一萬元

第三名  新台幣五千元

最佳人氣獎  新台幣二萬五千元

得獎公告

【評審評選時間】

103年1月21日至103年1月31日

【公布得獎時間】

本活動得獎名單將於103年2月20日公布於裕芳肉鬆官方網頁及粉絲專頁,請參賽者自行前往觀看,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得獎者將個別以電話聯絡通知後續公開領獎事宜,如未接到通知者,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繫。

活動訊息

活動期間,裕芳肉鬆粉絲專頁將於每周一為參賽組別PO上人氣獎的前五名可自行前往觀看。
相關活動訊息將會於Facebook「裕芳肉鬆」粉絲團裕芳食品比賽官網上公布。

注意事項

1. 參賽短片、網址及標題一經上傳不可再更改,並以報名表提供之資料為準。參賽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上傳,若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 本競賽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主辦單位決定競賽停止或延期辦理。
3. 所有參賽作品除本競賽提供之素材外皆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4.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5. 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6. 若有上述 3、4、5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7. 參賽短片須經由YouTube平臺上傳其主機後於網路上公開發表(在YouTube的上傳,必須是參賽者本人的有效帳號),若在比賽期間因為網路、電腦、手機、電話、YouTube平臺系統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參賽者作品毀損、遺失、延遲、產生錯誤等情況,或因不當方式提高點閱率,導致被YouTube刪除連結或刪減點閱率,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8. 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地域、時間、次數與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得無償典藏、重製、發行及利用。
9. 參賽者同意並遵守YouTube使用條款(http://www.youtube.com/t/terms)。
10.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11. 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留刪修之權利。主辦單位有權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相關權利均不另給酬。
12.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13. 得獎者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14.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6. 參加者視同承認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17.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補充修正

裕芳食品活動官網  

附件下載

裕芳專屬LOGO透明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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