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創造力打敗惡視力】視力保健創意短片徵選活動

投稿時間

2019/07/30 上午 2:00-
2019/10/18 下午 11:59

投票時間

2019/10/21 下午 12:00 -
2019/11/01 下午 11:59

得獎公布

2019/11/11 下午 5:00

比賽時區

Asia/Taipei

參賽資格

身分限制
國中 高中職
國籍限制
台灣

壹、活動目的

    近視是不可逆的疾病,年紀越小近視,度數增加越快,平均每年會增加75-100度,如果未加以控制,容易高度近視(度數>500度),而高度近視易產生早年性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及黃斑病變,甚至有10%會導致失明,為呼籲民眾重視「視力健康」,邀請年輕世代的你們,發揮創意拍攝「視力保健」影片,一起用創造力打敗惡視力!

貳、活動相關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二、  承辦單位:新視界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參、參加資格

一、   參加對象:就讀臺北市之國中或高中(職)之學生(含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二、   個人或團體(6人以下)報名皆可,每人限報一隊參加隊伍,不得重複組隊。

三、   該作品未曾公開發表、未參選其他活動、未取得任何獎項及未授權第三人使用。

肆、徵件主題

    以高度近視的危害及常見的錯誤用眼行為等「視力保健」相關內容。

伍、   活動時程

一、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19/10/18。

二、  網路最佳人氣獎投票:2019/10/21~2019/11/01。

三、  作品評審(初審):2019/10/28。

四、  作品評審(複審):2019/11/04。

五、  得獎公布:2019/11/11。

陸、評審方式

一、   初審:於徵件期間依據參加影片篩選有無符合本活動之「徵件主題」,符合作品於2019/10/28由承辦單位進行內部評審統計,依評審標準評比後,總分達60分者即可入選參加複審。

二、   複審:由初審篩選過後總分滿60分之作品,主辦單位將於2019/11/04期間招開評審會議,依據初審分數由低至高分依序播放,並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最終選出本次活動之得獎作品。

三、   網路投票最佳人氣獎:於徵件期間依據參加影片篩選有無符合本活動之「徵件主題」,符合作品於 2019/10/21於本活活動活動頁面進行網路投票,每人每日皆可投一票,並於2019/11/01投票截止後,由得票數最多者得獎。

 ★網路投票最佳人氣獎之投票數將不列入初、複審之評分參考。 

柒、評審標準

一、  主題詮釋(30%) → 主題明確、主題關聯性。

二、  傳達能力(30%) → 易引起共鳴、具啟發性。

三、  影片技巧(20%) → 拍攝技巧、剪輯能力、美術設計。

四、  創意表達(20%) → 原創腳本、結合創新元素。

捌、獎項

一、  國中及高中(職)組各取前3名及佳作2名,共10名:

(一)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

(二)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8,000 元整。

(三)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6,000 元整。

(四)  佳 作:獎金新臺幣 3,000 元整。

二、  網路投票最佳人氣獎:超商禮券 1,000 元,共1名。

玖、著作授權規範

一、   作品須為參加者創作,不得有冒借、抄襲、仿冒之行為,違者遭檢舉將公佈取消其獎項,並追回獎品,遺缺不予遞補。

二、   得獎者之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須同意轉讓予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於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改作、剪輯重製或相關使用之權利,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

三、   若有將他人製作出版之音樂作剪輯重製,得獎者須於領獎前先行取得著作權財產人之授權,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公佈得獎後若遭檢舉將取消其獎項,並追回獎品,遺缺不予遞補。

四、   參加作品若未達評審水準,獎額得予從缺。

拾、其他

一、  若有活動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視力保健創意短片徵選活動小組 謝先生 02-8245-5528。 

二、  機關有重新剪輯得獎影片並製作成宣導短片之權利(影片仍會標示原創者姓名),作為行銷推廣使用。

三、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活動相關異動事項,將公告於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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