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目的
近視是不可逆的疾病,年紀越小近視,度數增加越快,平均每年會增加75-100度,如果未加以控制,容易高度近視(度數>500度),而高度近視易產生早年性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及黃斑病變,甚至有10%會導致失明,為呼籲民眾重視「視力健康」,邀請年輕世代的你們,發揮創意拍攝「視力保健」影片,一起用創造力打敗惡視力!
貳、活動相關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二、 承辦單位:新視界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參、參加資格
一、 參加對象:就讀臺北市之國中或高中(職)之學生(含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二、 個人或團體(6人以下)報名皆可,每人限報一隊參加隊伍,不得重複組隊。
三、 該作品未曾公開發表、未參選其他活動、未取得任何獎項及未授權第三人使用。
肆、徵件主題
以高度近視的危害及常見的錯誤用眼行為等「視力保健」相關內容。
伍、 活動時程
一、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19/10/18。
二、 網路最佳人氣獎投票:2019/10/21~2019/11/01。
三、 作品評審(初審):2019/10/28。
四、 作品評審(複審):2019/11/04。
五、 得獎公布:2019/11/11。
陸、評審方式
一、 初審:於徵件期間依據參加影片篩選有無符合本活動之「徵件主題」,符合作品於2019/10/28由承辦單位進行內部評審統計,依評審標準評比後,總分達60分者即可入選參加複審。
二、 複審:由初審篩選過後總分滿60分之作品,主辦單位將於2019/11/04期間招開評審會議,依據初審分數由低至高分依序播放,並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最終選出本次活動之得獎作品。
三、 網路投票最佳人氣獎:於徵件期間依據參加影片篩選有無符合本活動之「徵件主題」,符合作品於 2019/10/21於本活活動活動頁面進行網路投票,每人每日皆可投一票,並於2019/11/01投票截止後,由得票數最多者得獎。
★網路投票最佳人氣獎之投票數將不列入初、複審之評分參考。
柒、評審標準
一、 主題詮釋(30%) → 主題明確、主題關聯性。
二、 傳達能力(30%) → 易引起共鳴、具啟發性。
三、 影片技巧(20%) → 拍攝技巧、剪輯能力、美術設計。
四、 創意表達(20%) → 原創腳本、結合創新元素。
捌、獎項
一、 國中及高中(職)組各取前3名及佳作2名,共10名:
(一)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
(二)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8,000 元整。
(三)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6,000 元整。
(四) 佳 作:獎金新臺幣 3,000 元整。
二、 網路投票最佳人氣獎:超商禮券 1,000 元,共1名。
玖、著作授權規範
一、 作品須為參加者創作,不得有冒借、抄襲、仿冒之行為,違者遭檢舉將公佈取消其獎項,並追回獎品,遺缺不予遞補。
二、 得獎者之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須同意轉讓予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於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改作、剪輯重製或相關使用之權利,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
三、 若有將他人製作出版之音樂作剪輯重製,得獎者須於領獎前先行取得著作權財產人之授權,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公佈得獎後若遭檢舉將取消其獎項,並追回獎品,遺缺不予遞補。
四、 參加作品若未達評審水準,獎額得予從缺。
拾、其他
一、 若有活動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視力保健創意短片徵選活動小組 謝先生 02-8245-5528。
二、 機關有重新剪輯得獎影片並製作成宣導短片之權利(影片仍會標示原創者姓名),作為行銷推廣使用。
三、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活動相關異動事項,將公告於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