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再現 臺北郵局攝影比賽

風華再現 臺北郵局攝影比賽

 

參賽資格

(一)     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     限以個人方式參賽,不限參賽件數。(每人僅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三)     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參賽組別

本競賽組別分為相機組及手機平板組,參賽者可選擇上述組別參賽,依各組別之作品規範繳交參賽作品。同一作品不得跨組別參賽。

 

作品繳交規格

(一) 相機組

  1. 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平面攝影)為限,傳統相機原始媒材 120 以上(含120)底片或 135 底片,數位相機以 10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
  2. 請沖洗或相片品質列印成 8×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且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不得翻拍拷貝、疊片、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改變作品現狀之技術處理。(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去雜質汙點的適度調整)
  3. 參賽作品須繳交原始電子檔案光碟。底片及數位作品皆須提供每張至少  1000 萬畫素以上之 RAW、TIFF 或 JPEG 格式檔;數位作品原始檔須包含 EXIF 資訊以供查驗;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如獲獎則應於收到得獎通知後 5 天內繳交底片。

(二) 手機平板組

  1. 參賽作品以手機拍攝之原創影像作品(平面攝影)為限,手機不限廠牌,至少800 萬畫素以上。
  2. 請沖洗或相片品質列印成 8×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且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不得翻拍拷貝、疊片、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改變作品現狀之技術處理。(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去雜質汙點的適度調整)
  3. 參賽作品須繳交 800 萬畫素以上 JPG 格式電子檔案光碟。

(三) 上述二組參賽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四)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活動時程

階段         

活動

內容

第一階段       

線上報名與繳件

108年6月10日(一)起至108年8月23日(五)截止,須完成線上報名與繳交參賽資料,方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 線上報名

8月23日(五)前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 參賽資料繳交

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 8 月 23 日前寄送完整參賽資料至活動小組(以郵戳為憑),請參閱本簡章報名與繳件方式。

第二階段       

作品評選    作業

預計108年8月下旬辦理評選作業。

入圍名單    公布

預計108年9月02日(一)公布。

網路人氣票選活動舉辦

預計108年9月02日(一)辦理,將於競賽官方網頁辦理。

第三階段       

得獎名單公布

於頒獎典禮現場揭曉。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覽

(1)         頒獎典禮將於108年9月12日(四)於臺北郵局舉辦。

(2)         得獎作品展覽,展示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報名與繳件方式

(一) 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於線上報名完成後,須繳交完整書面參賽資料,方具備參賽資格。

(二) 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格可於活動網頁中下載。

(三) 參賽作品及紙本資料需於報名截止日期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活動小組 (105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號9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接受報名。

(四) 參賽資料繳交項目:

No.             

項目

簡章             

內容

份數            

1

報名表

附件 1

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

1 份         

2

作品說明表

附件 2

每幅作品須填寫 1 張。填寫後浮貼於該作品相片背面。

參賽作品各 1 份         

3

作品相片

自備          

請依活動簡章作品規範提供。

參賽作品各1份         

4

著作權約定聲明、授權及切結書

附件 3

請依規定親簽,提供正本。

1 份         

5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附件 4

請依規定親簽,提供正本。

1 份         

6-1

資料光碟
(相機組)

自備          

  • 須有下列電子檔: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至少 1000 萬畫素以上之 RAW、TIFF 或 JPEG 格式檔。(數位作品原始檔須包含 EXIF 資訊以供查驗;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
  • 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

作品原始電子檔案命名規定:作者、作品名稱(例如:許添宇-臺北郵局的前世今生),需與報名表及該作品說明表所填資料相符。

1 份         

6-2

資料光碟
(手機平板組)

自備          

  • 須有下列電子檔:
  • 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至少 8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格式檔。
  • 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

作品相片檔案命名規定:作者、作品名稱(例如:許添宇-臺北郵局的前世今生,需與報名表及該作品說明表所填資料相符。

1 份         

7

專用信封封面

附件 5

印出後黏貼在報名信封上。

--

備註:

1.資格檢查:採書面與光碟內容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 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寄(送)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參賽者需自行負擔參賽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參賽者需自行負擔參賽作品運送過程的相關防護措施,採硬(厚)紙板防護,如無完整包裝,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不退回。作品因托運過程中損壞,以致無法進行審查者,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4.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需先詳閱活動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部規定,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2.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賽者就其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請求執行單位瀏覽、停止利用、刪除之權利,惟因此致影響參賽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3. 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4. 得獎作品於本賽事得獎名單公佈 15 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等之侵害,經評審團確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狀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5. 參賽作品內容必須為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並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6. 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7. 得獎確定獲獎時,即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
  8. 參賽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所得應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繳; 當次得獎價值為新臺幣20,000元以上(含)者,由活動小組代扣10%競賽所得稅金(繳國稅局), 並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得獎人;若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外籍人士於境內居留未滿 183 天,則須繳納 20%之所得稅。
  9. 相機組及手機組之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布,得獎者與領獎者需為同一人。若非同一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支付相關獎金。為記錄相關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自行拍攝或請競賽團隊配合提供相關簡報、展示品、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團隊成員須同意無償提供為進行結案報告或推廣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開上述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
  10. 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決議,不得有異議。
  11. 得獎者須無酬全力配合本案活動宣傳,包括出席授獎及相關成果宣傳活動,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12.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或依實際執行情形得更改本競賽辦法相關內容,或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之權利(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競賽聯絡

聯絡人:鄭先生

聯絡電話:02-8773-0236#212

聯絡 Email :andyzheng32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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