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
●收件日期2016年2月1日至2月13日,以郵戳為憑(可先點選馬上報名)。
●平面類創作:提供一年內80x60cm以上,媒材不限之平面創作8x10照片各一,件數不限,連同報名表,寄送至士林宣藝術〈士林華興街一號〉。
●立體類創作:提供一年總體積30x30x100cm以上,媒材不限之立體創作〈組〉之正、側、背之4x6照片,件數不限,連同報名表,寄送至士林宣藝術〈士林華興街一號〉。
●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送審資料均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初選結果將於2016年2月29日前公布於活動粉絲團。
複選:
●通過初審者,主辦單位將以專函通知,作品請創作者自行裝裱保護,並於指定日期前將參與初審之作品原件送至士林宣藝術〈士林華興街一號〉。
● 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由本會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未獲主辦單位典藏之作品將歸還參賽者,且將另行通知退件日期,參賽者憑送件收據辦理退件事宜,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逾期未辦理退件者,不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處置之權,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複審結果將於2016年3月19日前公布於活動粉絲團。